优学建筑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的位置:优学建筑网 > 知识百科 > 正文

目录

1,工期定额中1类2类3类指什么?

工期定额中1类2类3类指什么?

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分别制定工期定额。

I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重庆市、海南。

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建筑工程工期定额是依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结合各施工条件,本着平均、经济合理的原则制定的,工期定额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施工计划和考核施工工期的依据,是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标书和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依据。

2,建筑工程工期定额的规定

1.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厂、站工程均应以工期定额为依据,确定施工工期。2.工期定额是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地制定工资和考核工期的依据。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基础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编制标书,也应以工期定额的工期为依据确定工程总工期。 1.建设部负责全国工期定额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本地区工期定额管理工作。2.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所属定额站内应设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工期定额管理工作。主要职责:(1)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编制补充定额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额管理细则,补充部分作出统一解释。(2)要将工期定额及其编制说明等有关文件转发市政公用工程计划、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银行等单位,必要时可召开交底会或组织业务培训工作。(3)监督、协调工期定额的实施。 1.在某些市政公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合同工期需要变动时,施工企业要有正式报告,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总工期。如有争议,由主管部门裁定。2.对于需要压缩工期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审定,在确认有保证质量、安全施工和必要的工程措施费用后,方可签订合同工期,由于不适当地压缩工期,造成质量下降或出现质量与安全事故时,必须追究签约人的责任。3.对于两项或两项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同时交叉施工的工期应以定额为基础,编制综合项目、合理交叉施工进度计划或综合施工网络图,取关键线路工期或工期最长的单项工程工期乘以1.1~1.3的系数。4.凡在承包工程施工合同中执行经过审定的工期者,可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工期奖惩办法,奖惩标准以合同工期为准,每提前一天或拖后一天,奖或惩金额均为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一至二,但奖惩金额不得超过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三。 为使定额贯彻执行,凡定额中需要各地主管部门进一步具体确定的量或补充项目,均应逐项加以解决。1.定额工期是按照一般地区条件编制的,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具体条件对定额工期水平作适应调整。对定额范围以外而本地常见项目,应自行编制补充定额。2.关于各种管道工程计算工期的限额长度,定额只给出一个范围,各地应根据本地区施工设备能力,技术力量和实际可能,确定具体的限额长度值,做为计算标准。3.关于季节补偿工期:定额工期已包含了一般季节影响和常规假日,对于冬、雨季节影响,各地区应根据本地冬、雨季各月份工期损失,确定补偿的日历天数。作为统一的季节补偿工期标准。总工期覆盖哪个月份,即可补偿相应工期天数。4.关于地区补偿工期:定额工期是按照一般城区环境测定的。总工程处于闹市区,因干扰因素较多,总工期可适当增加5~25%,若工程处于郊区,因干扰因素较少,总工期可适当减少5~15%。5.对定额项目进行补充调整定额工期水平,应做好调查研究,进行必要的测算和相关项目工期水平对比,经过平衡调整,增补本地区普遍适用的项目,调整不适当的工期水平。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规定和执行定额的需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建设部备案。本规定由建设部城建司负责解释。

3,北京装修定额工期要怎么计算

工期定额的工期一律以日历天数为计算单位。单位工程的工期是指赍基础工程破土开工之日起,完成全部工程或定额子目规定的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全部日历天数。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造成的工程停工,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准,可按实际停工和处理的天数顺延工期;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建设(发包)单位签证后,可按实际停工天数顺延工期。 实行冬季施工地区,由于施工技术不允许或经济不合理,不能继续施工的,经建设(发包)单位同意,可按实际停工天数顺延工期,但顺延天数,II类地区不得超过采暖期40%。III类地区不得超过50%。

4,施工工期如何计算?

计算施工工期有两种方法:①从开工到竣工按全部日历天数计算,不扣除停工日数,称为“日历工期”;②从全部日历天数中扣除节假日未施工的天数及因设计、材料、气候等原因停工的天数,称为“实际工期”。一般承包合同规定采用日历工期,以便于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实际工期由于排除了客观因素的影响,便于分析工期定额执行的情况。建筑施工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同时结合合同约定的工期变更(如有),进行相应天数调整后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即经工期变更调整后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建筑施工中的“天”,除合同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即包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合同中按“日历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且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而不是通常的工作时间,这是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及根据《民法总则》第203条的规定,“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24:00时,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至时间。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工程竣工结算以合同工期为准,实际施工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或延后,发、承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奖惩办法执行。

5,理工学科问题?

许多同学由于没有正确掌握学习方法,有的虽然知道其重要性但不得学习要领,有的则误入题海,茫茫然不知所措,导致学绩不如人意。因此在学习数学的时候,我们有必要学会如何掌握知识,掌握技能,培养能力,以及锻炼成良好的学习心理品质,把握好关键学习阶段,最终掌握学习方法进而形成综合学习的能力。
学习中主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1、在看书的时候正确理解和掌握数学的一些基本概念、法则、公式、定理,把握他们之间的内在联系。



由于理工科是一大类知识的连贯性和逻辑性都很强的学科,正确掌握我们学过的每一个概念、法则、公式、定理可以为以后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如果在学习某一内容或解某一题时碰到了困难,那么很有可能就是因为与其有关的、以前的一些基本知识没有掌握好所造成的,因此要注意查缺补漏,找到问题并及时解决之,努力做到发现一个问题及时解决一个问题。只有基础扎实,我们成绩才会提高。



2、自我培养数学运算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每次考完试后,我们常会听到一些同学说:这次考试我又粗心了。而粗心最多的一种现象就是由于跳步骤产生的错误,并且屡错不改。这实际上是不良的学习习惯、求快心理造成的数学运算技能的不过关。要知道数学题的每一步都是运用一定的法则来完成的,如果在解题过程中忽视了某一步,那么就会发生这一步的法则没有正确的运用,进而产生错解。
因此,运算能力的提高从根本上说是要弄懂“算理”,不仅知道怎样算,而且知道为什么这样算,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既要知其然又要知其所以然,从而把握运算的方向、途径和程序,一步一步仔细完成,使得运算能力一步一步地得到提高。同学们请注意,如果你有上述类似跳步的现象应及时改正,否则,久而久知,你会有一种恐惧心理,还没有开始解题就已经担心自己会做错,结果这样就会错得越多。



3、重视知识的获取过程,培养抽象、概括分析、综合、推理证明能力。



老师上课在讲解公式、定理、概念时,一般都揭示它们的形成过程,而这个过程却又是同学们最容易忽视的,有的同学认为:我只需听懂这个定理本身到时会用就行了,不需要知道他们是怎么得出的。这样的想法是不对的。因为老师在讲解知识的形成,发生的过程中,讲解的就是问题的一个思维过程,揭示的是问题解决的一种思想和方法,其中包含了抽象、概括分析、综合、推理等能力。如果我们不重视的话,实际就失去了一次从中吸取经验,锻炼和发展逻辑思维能力的机会。


4.把握好学期初始阶段的学习。


学习贵在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精神,但同时我们注意到新学期初的学习很重要,它起到一个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假期已经结束,新学期开始了,同学们又要投入到了新的学习生活。时间不算短的假期,同学们一定感到轻松了很多。刚开学,大家可能感到还不那么紧张,然而我们的学习却更需要从学期初抓起,抓紧期初学习很重要。


  学期之初,所学内容少,作业量小,同学们常有一种轻松之感。然而此时正是我们学习的好时机。一方面知识前后是有联系的,孔子曾说:“温故而知新”,我们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将以前所学相关内容温习一下,以便于更好地学习新知识。另一方面,基础稍微差一点的同学,也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弥补过去学习上的不足之处,这种弥补对新知识的学习也是较为有益的。


  学期之初,我们所学内容尽管少,但要真正全部消化并不容易。那我们就必须花时间去巩固,直至把所学内容全部理解为止。如此看来,尽管是学期之初,我们仍然松懈不得。


有一个良好的开端才会有一个良好的结果。
学业成绩的提高,学习方法的掌握都和同学们良好的学习习惯分不开的,因此在最后我们再一起探讨一下良好的学习习惯。


良好的学习习惯包括:听讲、阅读、思考、作业。


听讲:应抓住听课中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在听讲时尽可能与老师的讲解同步思考,必要时做好笔记。每堂课结束以后应深思一下进行归纳,做到一课一得。
阅读:阅读时应仔细推敲,弄懂弄通每一个概念、定理和法则,对于例题应与同类参考书联系起来一同学习,博采众长,增长知识,发展思维。
思考:学会思考,在问题解决之后再探求一些新的方法,学着从不同角度去思考问题,甚至改变条件或结论去发现新问题,经过一段学习,应当将自己的思路整理一下,以形成自己的思维规律。
作业:要先复习后作业,先思考再动笔,做会一类题领会一大片,作业要认真、书写要规范,只有这样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才能学好数学。


总之,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要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从小的细节注意起,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以培养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工期定额计算的时候是不是用算出来的建筑部分的工期加上专业工程部分计算出来的工期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
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编而成。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是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由建设部行政管理部门下发的建筑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验收所需消耗的时间标准。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是依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结合各施工条件,本着平均、经济合理的原则制定的,工期定额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施工计划和考核施工工期的依据,是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标书和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依据。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是按各类地区情况综合考虑的,由于各地施工条件不同,允许各地有15%以内的定额水平调整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上述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建设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