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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守道。巡道 都是什么官
清初,布政使下设左右参政、参议,驻守在某一地方,称为守道。 又按察使下设副使、佥事等,可去分巡某一地方,称为巡道。 乾隆时裁撤上述参政、副使等官,专设分守道、分巡道,带兵备衔,管辖府州,成为省和府州之间一级机构,叫作道员。在名义上,道应是省的派出行政机构。清朝还设立一些专业道员,如负责河务的,负责盐、茶、粮等。道与台,组成另外的官职---道台。明清在省内设道,其中守道是小行政区,而巡道只有监察区性质。 道员辅佐藩、臬两司负责管理某一方面或某一地区的政务,或通辖全省,或只管部分府、州地方,为省与府之间的地方行政官员。分守道和分巡道在管理地方行政时是有明确分工的:守道管理地方之收纳钱粮诸事,巡道则管理刑名诉讼诸事。 凡守、巡道加兵备衔者,即可节制所辖境内之都司、守备、千总、把总等武职,成为地方的文武长官。各守、巡道员,也有兼管其他专职的,如兼管水利、盐法、粮储、关务、驿传、屯田等等。再者,守、巡道员有的还监察地方府、州、县之责,因为也有“监司”之称。 各道员均建有自己的衙署,其衙署内的组织结构不见记载。按照《光绪会典》的说法,各省道员衙门均设有典吏,多者达十九人,少者也有二三人,这些典吏皆是协助各道办理所属事务的吏员。 道员衙门还设有库大使一人,专门负责道库收藏之事。按清代官制,道库大使为从九品,例由吏员升任,或与由外县典吏、驿丞、河伯所官升任。另外,道员衙门还设仓大使一人,无品,掌道仓之管理。 扩展资料 设立“守道”、“巡道”最早始于明景泰时期。所谓的“守道”,即由布政使司派属驻守某一地方者;所谓的“巡道”,即由按察使司派出巡查某一地方者。无论是守道还是巡道,都是藩、臬二司之辅佐官。此外,道员也有一些特殊的岗位,如:粮储道、盐法道、管河道、驿传道等。 清初,朝廷在各省布政司设左、右参政、参议,即守道;在按察司设副使、佥事,即巡道。一般情况下,道员只辖一府,或者是数道同辖一府。康熙六年(1667年),谕旨裁撤全国守、巡道108名,后又逐渐复置。到了乾隆十八年(1753年),裁去参政、参议、副使、佥事诸职,定为守道和巡道。 清代所设的各守、巡道人数不定,按照《光绪会典》的记载,全国共有守道20人,巡道72人,专管关税者1人(直隶津海关道)。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守道 百度百科-巡道
2,“巡道”是什么官?
巡道是清代的官名 唐 代遣使分道出巡,称分巡某某道。 明 代各省按察司除按察使外,还有按察副使、按察佥事等官员,负责巡察州、府、县的政治、司法等方面的事情,称分巡道、兵巡道等。 清 废副使、佥事等官,简称巡道。 《清史稿·职官志三》:“寻改置布政使左、右参议,是为守道;按察使副使、佥事,是为巡道。” 清 魏源 《道光洋艘征抚记上》:“ 天津 巡道 陆建瀛 言,洋人所求,前三事大,后三事小。”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四回:“所以制台打算委巡道代理藩司,以便中丞好交卸赴新任去。”
3,守道,巡道都是什么官?
守道,清朝地方官制中官职名称。清初,布政使下设左右参政、参议,驻守在某一地方,称为守道。又按察使下设副使、佥事等,可去分巡某一地方,称为巡道。乾隆时裁撤上述参政、副使等官,专设分守道、分巡道,带兵备衔,管辖府州,成为省和府州之间一级机构,叫作道员。在名义上,道应是省的派出行政机构。清朝还设立一些专业道员,如负责河务的,负责盐、茶、粮等。道与台,组成另外的官职---道台。明清在省内设道,其中守道是小行政区,而巡道只有监察区性质。 清朝的地方行政机构一般可分为省、府(州、厅)、县三级:省最高军政长官为总督、巡抚。明朝属于都察院的差遣职官,清为正式地方高级官员。总督一般管辖两省至三省,四川总督就一省。兼兵部尚书和都察院右都御史衔。制军、制台。巡抚为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例兼兵部侍郎、都察院有副都御史衔.又称“抚军”、“抚台”。督、抚之下设布政使,掌管一省的财赋、民政。布政使又可简称藩台、藩司。按察使,掌管一省的司法、监察以及驿传事务。按察使又可简称臬台、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