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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索赔的程序有哪些

保险索赔的程序有哪些

法律分析:保险索赔的程序如下: 1、报案: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损失较大可由保险公司确认是否向当地警署报案;或保险公司现场查勘。 2、定损:由当事人配合保险公司索赔人员查勘、确认损失。如在修理过程中发现还有其它损失的马上报请保险人复查。 3、索赔:尽快的收集索赔单证,十五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 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2,保险索赔程序有哪些

保险索赔的程序具体有:1、向保险公司报案;2、保险人及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共同确认损失。损失包车辆维修费、车辆内附物品的损毁等;3、当事人申请保险公司理赔;4、保险公司向申请人支付最终确定的赔付金额。【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