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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标准如下:1、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2、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3、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4、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质量等级评定。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2,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是: 1.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2.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法律依据】 根据《建筑法》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