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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招标要求: 一是工程项目招标必须具备的条件,根据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暂行条例》,工程项目实行招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审批,有施工图或能满足标价计算要求的设计文件。 (2)已正式列入国家、地区、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资金、主要材料、设备的来源已基本落实,其中银行贷款已列入信贷计划,自筹资金在建设银行存储半年以上。 (3)建设用地的征购及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取得工程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 (4)招标申请报告业已审批同意。 二是招标的建设单位应具备的条件,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暂行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实施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有与工程任务相适应的工程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人员。 (3)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的能力。 (4)有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评标定标的能力。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建设单位,可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工程咨询公司或各计委、建委指定的单位作为招标代理单位。 扩展资料: 招标: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九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内容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 (二)施工主要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四)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并且其他人承担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2,招标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一、工程的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手续,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3,公开招标的条件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潜在的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人通过某种事先确定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供应商中择优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体现了市场机制公开信息、规范程序、公平竞争、客观评价、公正选择以及优胜劣汰的本质要求。公开招标因为投标人较多、竞争充分,且不容易串标、围标,有利于招标人从广泛的竞争者中选择合适的中标人并获得最佳的竞争效益。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其他有关部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符合招标项目规定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受所在地区、行业限制,均可申请参加投标。 扩展资料: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主要有三类: 一是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 二是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三是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例如,《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土地复垦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投资进行复垦的,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土地复垦项目的施工单位。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因存在需求条件和市场供应的限制而无法实施公开招标,且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情形的,经招标项目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认定后,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开招标
4,达到什么条件必须公开招标?
达到以下的四个条件,必须公开招标,具体如下:1、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属于依法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一次采购产品合同估算价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潜在的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人通过某种事先确定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供应商中择优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