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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商品混凝土站的所需资质和流程

办理商品混凝土站的所需资质和流程

不同的地区肯定是有差异的。
我们这里新建搅拌站不需挂靠什么建筑公司的。
根据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申报三级企业需以下条件:
1、商品混凝土年产量5万立方米以上,产品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00万元以上。
5、配有1台30立方米/小时以上的搅拌系统,混凝土运输车不少于5辆,辅送泵不少于1台。
6、企业设有混凝土专项试验室。
申报程序:肯定是先到当地发改委立项,然后建设局审核,环保局环评,最后工商局、税务局备案。
希望能帮到您或给您一点参考。
如果感觉到我的真诚,希望您能采纳。

2,办理混凝土搅拌站资质的流程,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环评-计量认证-建筑企业资质证-砼专项实验室资质。 管理制度: ⑴搅拌站工作人员应提前通知搅拌站试验人员当天所需拌制混凝土的标号、数量、施工部位、施工方法,申请施工配合比。搅拌站所用材料必须经全部检验合格。 ⑵搅拌站试验人员在开盘前取砂石料测定含水量,将混凝土理论配合比换算成施工配合比,填写施工配料通知单,并经技术主管审核。一般情况下,含水量每班抽测2次,雨天应随时抽测,并按测定结果及时调整混凝土施工配合比。 混凝土搅拌站资质工作原理: 混凝土搅拌站分为四个部分:砂石给料、粉料给料、水与外加剂给料、传输搅拌与存储,其工作流程,搅拌机控制系统上电后,进入人-机对话的操作界面,系统进行初始化处理,其中包括配方号、混凝土等级、坍落度、生产方量等。 根据称重对各料仓、计量斗进行检测,输出料空或料满信号,提示操作人员确定是否启动搅拌控制程序启动砂、石皮带电机进料到计量斗;打开粉煤灰、水泥罐的蝶阀,启动螺旋机电机输送粉煤灰、水泥到计量斗。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水泥混凝土搅拌站

3,昆明市建设厅可以考塔吊证吗

建设厅报考塔吊操作证
  一、报名条件: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一、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张
  2,一寸照片4张
  3,体检表
  三、特种作业证书为建设厅统一样式,由考核发证机关编号后签发,全国通用。

4,新办建筑业资质当地建委网站可以查到,但四库一平台查不到,怎么回事?

新办的建筑业资质在当地建委网站上可以查到,但四库一平台查不到,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 1. 可能是因为四库一平台的数据更新存在延迟,导致新办的建筑业资质信息还没有被更新到该平台上。 2. 可能是由于您在四库一平台上查询的方式或输入的信息有误,建议您再次核对查询的方式和输入的信息是否正确。 3. 如果以上两种情况都不是造成问题的原因,建议您联系当地建委或四库一平台的客服人员,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帮助。 如果您还有不同的疑问,可以向专业\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5,现在都说四库一平台指的是什么?

“四库一平台”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发布平台,包括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信用库,四库互联互通,以身份证可以查人员,以单位名可以查人员,以人员可查单位。其作用是解决数据多头采集、重复录入、真实性核实、项目数据缺失、诚信信息难以采集、市场监管与行政审批脱离、“市场与现场”两场无法联动等问题,保证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关联性和动态性,全面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6,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广东省建设厅是同一个单位或部门吗?

  是同一个部门,广东省建设厅即是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后者名称的缩写。
  广东省建设厅简介: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全省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级财政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并监督各地组织实施。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全省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五)承担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责任。指导全省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审核,会同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担指导城市建设的责任。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双重遗产的申报。
  (七)承担规范、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
  (八)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省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改革发展,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工期定额和有关技术标准并监督和指导实施,负责推进工程勘察设计业的改革发展。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全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组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注册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制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
  (十一)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省人民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http://www.gd.gov.cn/govpub/jg/jst/200606/t20060612_39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