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专业分包怎么定义?
- 2,专业分包与劳务区别如何?怎样界定违法分包
- 3,专业承包单位 和 专业分包单位 有什么区别?
- 4,专业承包和专业分包有什么区别
- 5,建筑工程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哪些
- 6,建设单位可以分包的专业工程有哪些?
- 7,什么是专业分包?
- 8,专业分包怎么定义?
- 9,建筑工程专业分包规定
- 10,建筑工程分包规定是什么?
1,专业分包怎么定义?
专业分包指施工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均可作为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也就是:甲施工单位承揽工程后,自己买材料,然后另外请乙劳务单位负责找工人进行施工,但还是由甲单位组织施工管理。 劳务分包是现在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也是法律允许的。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 扩展资料: 劳务作业分包在实际操作中,没有统一的形式,缺乏统一的规定,致使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明朗的状态,由此引起的劳动纠纷很难处理,给企业和个人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本文通过现有的几种劳务分包形式的比较,找到一种维护企业和个人利益、有利于劳动纠纷顺利解决的劳动关系形式。 劳务分包的三种形式: 1、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2、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3、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专业分包
2,专业分包与劳务区别如何?怎样界定违法分包
不违法。劳务可以单独分包,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 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文件要求: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的劳务分包,从2005年7月1日起,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承包企业进行劳务作业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劳务企业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工程业务。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直接雇用农民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工伤、医疗、或综合保险等社会保险。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或只与“包工头”签订劳务合同等行为,均视为违法分包进行处理。
3,专业承包单位 和 专业分包单位 有什么区别?
专业承包单位:故名思议就是按照甲方要求及规范,具体负责甲方的工作实施者
专业分包单位:只做整体工作的某一部分,不需要特殊资质要求
二者具体区别为:
1.
专业承包单位可为实体,即有自己专属的实施团队,并且需要相应统筹资质,而分包单位只为其中一环,对应的审核要求并不严格
2.
专业承包单位只对甲方负责,也就是乙方,而分包单位仅对专业承包单位负责,和甲方并不产生直接交集。
4,专业承包和专业分包有什么区别
专业承包和专业分包区别如下: 1、专业承包指项目工程的发包人将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完成的活动。 2、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专业性较强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完成的活动。 3、专业承包企业一般需要特殊的资质。专业承包的范围包括:如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空调安装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金属门窗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线路管道工程以及市政、桥梁工程中各专业工程、小区配套的道路、排水、园林、绿化工程等。 4、专业工程分包的形式:①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单位的;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③专业工程分包人再次实施分包的;④分包工程承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⑤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拓展资料: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的行为。 独立专项承包是指各个不同的承包施工公司单独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 区别对于各个建筑或装修公司而言,专业工程分包是与总承包公司签订合同,独立专项承包是与甲方直接签订合同。
5,建筑工程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哪些
专业分包有很多,钢结构、安装(水电、暖通、消防、弱电、强电等)、信息、室外绿化、基础、幕墙、装饰装修、建筑等专业。 ①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单位的。 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③专业工程分包人再次实施分包的。 分包条件 合法的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6,建设单位可以分包的专业工程有哪些?
分包的定义: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安全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建设单位职责: (1)应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2)在工程招标及与参建各方签订协议或合同时,应对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套数、费用、质量和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3)必须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4)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各类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保证其规格、性能、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并保证相关施工物资资料的完整、真实、有效。 (5)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检查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并对规程规定应签认的工程资料签署意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建设单位
7,什么是专业分包?
专业分包指专业工程分包,一般指建筑工程领域内的工程分包行为,即总承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的行为。 也就是:甲施工单位承揽工程后,自己买材料,然后另外请乙劳务单位负责找工人进行施工,但还是由甲单位组织施工管理。 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禁止主体工程专业分包,主体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不可替代性。 工程分包一般由总包或者业主负责,总包负责一般分包,业主负责指定分包。分包管理归总包负责,并对其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 分包与总包有直接的合同约束,具有相应的责任连带关系,而业主则不牵扯其中,现在很多业主运用手持式视频通信对各个分包进行协调管理,改变传统管理模式,使远程管理更为直观高效。分包对一些指定的施工任务更为专业,总包主要的任务是针对项目对各方进行协调管理。
8,专业分包怎么定义?
1、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的行为。 2、如果两个建筑不分开而是一起招标,那么中标的为一个施工单位,如果这一个施工单位也没能力做两个建筑,那么该施工单位,就把其中一个建筑交给乙施工单位来做,那么这个乙施工单位就是专业分包。 3、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专业工程分包条件下,总分包双方要对分包工程及其质量向发包人负责;劳务分包条件下,劳务分包人对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4、专业工程分包合同指向的标的是分部分项的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包工包料;劳务分包合同指向的是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其表现形式主要为包工不包料。
9,建筑工程专业分包规定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专业分包规定是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其他部分可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分包要经建设单位认可;不能违法分包;分包单位不能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10,建筑工程分包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分包规定:1、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可分包或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2、总承包人发包给分包人的工程是总承包工程中工程主体结构以外的部分工程;3、分包人须具有相应资质条件且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