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学建筑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的位置:优学建筑网 > 知识百科 > 正文

目录

1,什么是养老保险中“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

什么是养老保险中“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

什么是“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呢?这一原则实际是指低积累的部分基金式的一种养老保险基金征集方式的原则。“以支定收”又称“现收现付”。
它是我国实行职工退休基金费用社会统筹的地方通常采用的一个原则。实行这一原则符合我国人口多、底子薄的现实情况。
目前,国家每年需花费大量资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如果一方面支付现有人员待遇,一方面为新就业人员储备未来养老保险所需资金,即建立完全基金式,将使企业和国家财政难于负担。而且,积累的基金也将面临由于物价上涨而造成的货币贬值的威胁。
但如果一点积累不留,在退休高峰期到来时国家不得不负担巨额养老保险资金,这将会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从现在开始就需要注意留有一定的积累,即实行低积累的部分基余式。

2,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节余是什么意思

“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节余”的意思:根据收入的多少来确定支出的多少,做到收支平衡,还略有剩余。这样的句子多用于财政报告。


量入为出
〖拼音〗: liàng rù wéi chū
〖解释〗量:计量。根据收入的多少来定开支的限度。
〖出处〗《礼记·王制》:“五谷皆入,然后制国用,……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量入以为出。”
〖示例〗宜~,汰冗食浮费。 ★《明史·孙原贞传》

3,养老保险的给付方式有哪些

养老保险主要有哪些种类?主要有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买养老保险首先是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其次才是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作为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商业养老保险大致有以下几种:分红型养老保险、万能型保险、投连险。买商业养老保险最好是越早购买越好。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注意事项
1、对于最重要的保险责任,即养老金给付,给付年限要尽量拉长。
2、现金流的分配要合理。养老保险的收益主要在于其长期投资带来的复利效应。如果过早地大量领取保险金,会导致真到养老所需的时候账户积累反而会显出不足。
3、缴费灵活。在投保前应当结合自身的收入水平和财务规划选择合适的缴费期。
4、保费豁免。保费豁免功能是非常重要的。
5、保证资金的购买力。在选择产品养老保险时,应选择有分红的产品,可以确保一个长期、稳定的给付,并且通过分红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年轻时攒下的养老金还具备当年的购买力。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费的缴纳以下正确的是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在判决中能否由用人单位承担,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就应该由工伤全员承包基金支付,不能判决由用人单位来承担。2、如果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原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工伤待遇应该由用人单位来支付,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判决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全部工伤待遇责任,包括原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工伤保险费中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怎么确定费率?

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按当地社保基数和所属行业类别来核定缴费比例,具体比例和基数咨询当地社保征缴窗口。
  一、工伤保险费是指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的费用。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单方缴费制度,用人单位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在受到工伤事故伤害时由工伤保险基金为其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1.各省市、各行业的费率都不一定相同:比如,一类行业基准缴费率0.5%;二类行业基准费率1.5%;三类行业基准费率3%-4%。
2.一类行业费率不变;二三类行业费率浮动;
3.初次参保,费率按基准费率,两年后浮动;
4.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意思就是:比如你单位每月缴费20万,一年缴费240万,如果安全情况不好,工伤较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出了300万,这样基金就会亏损;这时就需要调整费率,比如原来每月缴20万的时候费率为1.5%,下一年度就需要往高调整费率;如果你的支出小于缴费标准的一定比例,也可以下调。
5.费率浮动也有一定标准:比如说,支缴率小于30%,费率浮动到行业标准的50%;假如说你去年缴费240万,去年支出60万,这样就符合费率下调50%的标准。
6.基准费率的制定和费率浮动的标准需要向你所在地的工伤保险机构咨询,他们有相关的文件,可以跟他们要。

6,什么是"以收定支"和"以支定收"

所谓“以收定支”的财政预算是指除基本的人员工资、公用办公经费由财政部门按编制和统一标准拨付外,其余部分包括部分日常经费、专项经费等则由财政部门按年度下达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政府非税收入(预算内收入和预算外收入)“指标性”收入计划核定,具体比例也各不相同,这即是“以收定支”核心内容。 以支定收则相反

7,"以收定支"和"以支定收"是什么意思?

以收定支:除基本的人员工资、公用办公经费由财政部门按编制和统一标准拨付外,其余部分包括部分日常经费、专项经费等则由财政部门按年度下达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政府非税收入(预算内收入和预算外收入)“指标性”收入计划核定,具体比例也各不相同,这即是“以收定支”核心内容 以支定收:根据政府支出的规模安排政府收入的规模。 1.“以收定支”具体内容:这种“以收定支”部门经费预算体系和经费保障机制,是根据过去特定的历史时期由当时的实际情况逐步演化而形成的。其中重要的依据是这些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或称之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性收费和行政处罚职能,而将这些部门收取的行政性收费或罚没收入纳入财政预算收入,也是当时客观所要求的,无论是对增加财政收入或缓解和减轻财政负担,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30年改革开放的巨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与不断的完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经费保障与财政预算体系继续延用“以收定支”的模式已远不能适应当今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需求,特别是在下大力提倡、实施依法行政,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构建和谐、文明社会新风尚,努力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形势下,这种带有计划经济特点的财政预算体系的不足和弊端不仅凸现,而且也严重制约了政府职能的正常发挥 2."以支定收"具体内容 ①根据国民经济有关指标计算出应由地方组织的收入和按“条条”核定应由地方管理的支出指标; ②根据核定的支出指标划出应当留给地方使用的收入数额并确定应上交中央或应由中央补助的数额: ③在年度终了,财政任务完成后,当年收支划分作废,第二年再重新计算确定。这种体制类型包括1953年至1979年间的分类分成体制,总额分成体制,增收分成、超收分成体制,收支包干体制。在以支定收的体制下,地方分成收入实际上只是代替中央的拨款,相当于地方财政坐支的手续,地方缺少实际的财政资金支配权。尤其是在中央核定的支出指标很紧或留有缺口的情况下,地方仅有的一点机动财力实际上也成了。画饼”,往往被用于堵财政支出的缺口。所以这种以支定收的管理体制实质上仍然是统收统支的办法。

8,什么是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由什么组成?该基金用于何处?

工伤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由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应当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工伤保险基金是国家为实施工伤保险制度,通过法定程序,建立起来用于特定目的的资金,这是实施工伤保险的基础,工伤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包括以下内容:
保险待遇支出,用于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个人待遇方面的支出。支出项目包括:工伤医疗费,生活护理补助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辅助器具配置费,康复性治疗费,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等费用支出。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方式:
一是: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给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或委托银行、邮局、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
二是:工伤医疗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的支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规范结算程序,明确结算期限,简化结算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原则
第一,以支定收,收支平衡。根据我国目前列支待遇项目和发展趋势看,基金的用途应包括:工伤医疗费、长期伤残补偿、一次性伤残补偿金、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遗属抚恤金、事故预防监察费用、管理费和储备金等。因此基金必须保持以支定收,收支平衡。
第二,预防与补偿相结合,实行差别和浮动费率。即根据各行业发生事故及职业病的风险类别、频率制定费率,并且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第三,以企业的工资总额作为征收工伤保险基金的基数。基金从税前提取。

9,什么是工伤保险基金?

工伤保险基金  工伤保险比起其它社会保险 ,在待遇水平上、项目上要优厚得多,这是职业伤害的特点所决定的。要保证工伤保险 制度顺利实施,必须有一个稳定的基金制度作保障,使任何用人单位发生了工伤事故乃至工伤致残、致死事故,都不致因工伤给付过多而陷于困境,以及能够及时获得社会的帮助,伤者、残者以及亡者家属也可及时获得工伤补偿和抚恤。   建立工伤保险基金 ,必须一方面考虑职业伤害补偿和抚恤的需要,一方面考虑基金建立所需资金提取的渠道和水平。从职业伤害社会保险需要给付的金额出发,要求逐一考虑下列职业伤害保险和康复的给付需要:  1. 工资劳动者因患职业病和因工负伤需要给付的医药、体检、诊治、手术、住院、休养、疗养等费用;   2.因患职业病和因工负伤劳动者必须赴外地接受诊断、手术、治疗、休息、疗养而需要给付的往返旅费;   3.因患职业病和因工负伤劳动者住院接受治疗,住休养所或住疗养院的护理费支出和膳食补助;   4.因患职业病和因工负伤劳动者,在接受治疗期间,必须享有的生活费;   5.劳动者因患职业病和因工伤残,而需享有的一次性赔偿和定期补助;   6.劳动者伤残后的康复费用;   7.葬丧费;   8.一次性遗属抚恤费;   9.对亡者供养直系亲属长期抚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