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庶人食力,工商食官 什么意思?
- 2,中国古代的工官制度是什么
- 3,中国古代建筑"工官制度"是什么?
- 4,中国古代 工官制度
- 5,汉朝哪些职位设置工官?
- 6,汉代工官的设置及产品
- 7,我国古代的“工官制度”有怎样的特点
- 8,什么是“工官”制度?
- 9,古代工官制度的利与弊
- 10,工官”制度的利弊及原因
1,庶人食力,工商食官 什么意思?
意思:庶人依靠出卖劳力生活,工商依靠服务官府的所得而生活。 该句出自《国语》。 工商食官制度,西周官营手工业制度。指当时的手工业者和商贾都是官府管的奴仆,他们必须按照官府的规定和要求从事生产和贸易。在这种制度下,周王室和诸侯都有官府管理的各种手工业作坊,属司空管辖。这些手工业作坊的各类生产者称为百工,他们既是具有一定技艺水平的工匠,又是从事手工业生产的管理者。 “工商食官”按三国时韦昭解释是:“工,百工;商,官贾也。《周礼》曰府藏皆有贾人,以知物价。食官,官禀之。” “工”可比之于今天的国企;“商”可比之于今天的国营公司。所有员工由国家发工资养活;所有员工创造的价值由国家支配。 商王朝设有“工官”管理手工业者及其生产,有一定的编制。生产以族为单位且具有专业化的特点。商末周初关于“殷民六族”、“殷民七族”的记载对此有详细论述。 春秋工商阶级职业世袭、其身份、居住区、经营商品的种类甚至服务对象都受到官府的严格管制。 扩展资料 《国语》,又名《春秋外传》或《左氏外传》。相传为春秋末鲁国左丘明所撰,但现代有的学者从内容判断,认为是战国时期的学者依据春秋时期各国史官记录的原始材料整理编辑而成的。 《国语》是中国最早的一部国别体史书,凡二十一卷(篇),分周、鲁、齐、晋、郑、楚、吴、越八国记事。记事时间,起自西周中期,下迄春秋战国之交,前后约五百年。 相较《左传》,《国语》所记事件大都不相连属,且偏重记言,往往通过言论反映事实,以人物之间的对话刻画人物形象,具有一定的文学价值。 全书二十一卷,《周语》三卷,记载了西周穆王、厉王直至东周襄王、景王、敬王时有关“邦国成败”的部分重大政治事件,反映了从西周到东周的社会政治变化的过程。《鲁语》二卷,则着重记载鲁国上层社会一些历史人物的言行,反映了春秋时期这个礼义之邦的社会面貌。《齐语》一卷,主要记载管仲辅佐齐桓公称霸采取的内政外交措施及其主导思想。 《晋语》九卷,篇幅占全书三分之一强,它比较完整地记载了从武公替晋为诸侯,献公之子的君权之争,文公称霸,一直到战国初年赵、魏、韩三家灭智氏的政治历史,从公元前678年到公元前453年,时间长,分量重,所以有人把《国语》称为“晋史”。《郑语》一卷记周太史伯论西周末年天下兴衰继替的大局势。《楚语》二卷,主要记灵王、昭王时的历史事件。《吴语》一卷、《越语》二卷记春秋末期吴、越争霸的史实。 《国语》按照一定顺序分国排列。在内容上偏重于记述历史人物的言论。这是国语体例上最大的特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语
2,中国古代的工官制度是什么
工官制度是中国古代中央集权与官本位体制的产物,其内容通常涉及到五千年中国封建文华中最深层次的因素和背景。 中国古代的工官制度是中国古代中央集权与官本位体制的产物,工官是城市建设和建筑营造的具体掌管者和实施者,对古代建筑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自周至汉,国家的最高工官称为“司空”。据东汉马融的解释,司空“主司空土以居民”,因此可以认为是因主管人居空间而得名的。 汉代以后,司空成了一个不做实际工作的高位空衔,代之而起的是“将作”,由他“掌修作宗庙、路寝、宫室、陵园土木之工”。秦至西汉,称为“将作少府”,东汉以后改称 “将作大匠”,唐宋则称“将作监”。大匠和监的副手称为“少匠”、“少监”。 扩展资料: “工官”集制订法令法规、规划设计、征集工匠、采办材料、组织施工于一身,实行一揽子领导与管理,历史上曾出现过不少有作为的“工官”。 较为突出的如:隋代宇文恺,曾任营宗庙副监、营新都(隋都大兴城,后即唐之长安城)副监、仁寿宫(后即唐之九成宫)监、营东都(洛阳城)副监、将作少匠、将作大匠、工部尚书等职。 从他所任职务可看出隋代东西两大都城的规划与营造,宫室、宗庙的兴建,几乎都出自他之手。而大兴城的规划是古代城市建设史上最有代表性的成功范例之一。 中国古代建筑实际上存在两种发展模式:一种是在工官掌管下建造的官式建筑;另一种是各地自主建造的民间建筑。 前者的设计、预算、施工都由将作、内府或工部统一掌握,不论建筑物造于何地,都有图纸、法式和条例加以约束,还可派工官和工匠去外地施工,所以建筑式样统一,无地区的差别性。由于人力、财力和技术的集中,这些建筑能反映当时全国的最高技木和艺术水平。 后者则由各地工匠参与设计并承担施工,因地制宜,建筑式样变化多端,地方特色鲜明。两者之间虽然也有某些联系与影响,但基本上是沿着各自的轨迹前进。正由于此,才成就了我国古代建筑丰富多彩的总体面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官制度
3,中国古代建筑"工官制度"是什么?
工官制度是中国古代中央集权与官本位体制的产物。工官是城市建设和建筑营造的具体掌管者和实施者,对古代建筑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古代自周至汉,国家的最高工官司称为"司空",汉代以后,司空成为一个不做实际工作的高位空衔,代而起之的是"将作",掌修作宗庙,路寝,宫室,陵园土木之工。秦到西汉,称为"将作少府",东汉以后改为"将作大匠",唐宋则称“将作监”。大匠和监的副手称"少匠","少监"。到隋朝的时候在中内政府设计"工部",用以掌管全国的土木建筑工程和屯田、水利、山泽、舟车、仪仗、军械等各种工务。 扩展资料:东汉时,中央各工官的隶属略有变化,如少府的考工令改属太仆,司铸钱、造兵器和织绶诸杂工,大司农属下的平准令则兼练染,作彩色等。新起的造纸手工业,则由少府所属的尚方令主管。郡县工官除制作器物外,还兼向当地私人手工业征税物。东汉前期光武、明帝、章帝、和帝时,供皇室御用的官府手工业产品曾有所减省;但此后随着统治阶级的奢侈腐化,又增多起来。 我国古代的标准,一般被称为“程式”。它由有关的工官制定、颁发。如隋唐时期,在尚书省设工部,工部尚书侍郎掌天下百工屯田山泽之政令,工部郎中掌城池土木之工程式。历代王朝之工官都有此职掌。由此可知,标准化档案文件为工官档案之组成部分之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官制度
4,中国古代 工官制度
秦汉时管理官府手工业的官署。从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秦律竹简《金布律》、《工律》、《工人程》、《均工》、《司空》、《军爵律》、《效律》、《秦律杂抄》等部分中可以看到,秦对官府手工业的各种制度,如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和生产定额,产品的账目、各类劳动者的劳动定额及其换算,对劳动者的训练和考核,度量衡的检校等,都有详细具体的规定。当时管理官府手工业的官署,县有工官、司空,县以上直到中央有工室、邦司空、大官、左府、右府、左采铁、右采铁等,官员有丞、啬夫等。县的令、丞对官府手工业的管理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劳动者则有工师、工匠、徒、隶等,由曹长领班工作。生产门类有铁的开采和冶铸、铸钱、车辆、兵器、用具、漆树的种植与漆的生产等。产品主要归官用,也有出售的。
由此可见工官的出现最晚不会晚于秦朝。
5,汉朝哪些职位设置工官?
汉承秦制,在中央及有些郡县设置工官,诸侯王国也有工官。汉武帝时,由于官吏和军队的增加,皇室贵族的奢靡以及大量工程的兴建,官府手工业有很大的扩展。当时,中央的许多机构,如太常、宗正、大司农、少府、中尉、将作大匠、水衡都尉等,属下都设有各种名目的工官或兼营官府手工业的官署,其中以供应皇室需要的少府设置最多。这些官署分别从事铁器、铜器、铸钱、染织、衣服、陶器、玉器、兵器、漆器、木器、砖瓦木石等建筑材料、建筑工程、船只、彩绘、雕刻等的生产。郡县除盐官、铁官外,在手工业发达的地区亦设有工官,据《汉书·地理志》及其他记载即有十几处,实际数目当不止此。其中如蜀郡(今四川成都)、广汉郡(今四川金堂东)工官的铜器、金银知器,生产规模相当巨大,产品制作亦极精美。主造兵器、漆器的河内郡(今河南武陟西南)工官也很有名。
6,汉代工官的设置及产品
秦汉时管理官府手工业的官署。从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秦律竹简《金布律》、《工律》、《工人程》、《均工》、《司空》、《军爵律》、《效律》、《秦律杂抄》等部分中可以看到,秦对官府手工业的各种制度,如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和生产定额,产品的帐目、各类劳动者的劳动定额及其换算,对劳动者的训练和考核,度量衡的检校等,都有详细具体的规定。当时管理官府手工业的官署,县有工官、司空,县以上直到中央有工室、邦司空、大官、左府、右府、左采铁、右采铁等,官员有丞、啬夫等。县的令、丞对官府手工业的管理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劳动者则有工师、工匠、徒、隶等,由曹长领班工作。生产门类有铁的开采和冶铸、铸钱、车辆、兵器、用具、漆树的种植与漆的生产等。产品主要归官用,也有出售的。
汉承秦制,在中央及有些郡县设置工官,诸侯王国也有工官。汉武帝时,由于官吏和军队的增加,皇室贵族的奢靡以及大量工程的兴建,官府手工业有很大的扩展。当时,中央的许多机构,如太常、宗正、大司农、少府、中尉、将作大匠、水衡都尉等,属下都设有各种名目的工官或兼营官府手工业的官署,其中以供应皇室需要的少府设置最多。这些官署分别从事铁器、铜器、铸钱、染织、衣服、陶器、玉器、兵器、漆器、木器、砖瓦木石等建筑材料、建筑工程、船只、彩绘、雕刻等的生产。郡县除盐官、铁官外,在手工业发达的地区亦设有工官,据《汉书.地理志》及其它记载即有十几处,实际数目当不止此。其中如蜀郡(今四川成都)、广汉郡(今四川金堂东)工官的铜器、金银扣器,生产规模相当巨大,产品制作亦极精美。主造兵器、漆器的河内郡(今河南武陟西南)工官也很有名。此外,还有以专业命名的工官,如临淄(今山东淄博市东北临淄镇北)和襄邑(今河南睢县)的服官、河东郡(今山西夏县西北)、丹阳郡(今安徽宣城)的铜官,庐江郡(今安徽庐江西南)的楼船官等。
官府手工业的生产,由护工卒史、工官长、工官丞、掾、史、令史、佐、啬夫等管理,劳动者有工、卒、徒、工巧奴等。有的产品分工很细。如漆耳杯往往就是由素工、髹工、上工、铜扣黄耳工、画工、雕工、清工、造工等多人分工协作制成的。《盐铁论.散不足》所说的“一杯桊用百人之力,一屏风就万人之功”,并非全属夸饰之辞。这样制作出来的器物,十分精美,技术和艺术水平都很高超。
工官产品主要供皇室御用、赏赐及官府军队的需要,虽有一部分出卖,但除盐、铁外,主要是非商品性生产,尽管规模巨大,技艺精湛,但也因此造成了人力和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并大大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支出。元帝时,齐三服官作工各数千人,一年要耗钱数亿,蜀郡和广汉郡的金银扣器一年各耗钱五百万,京师少府所属的三工官和两织室,一年各耗费钱五千万,因此西汉后期,臣下屡屡建言节省和废罢某些工官或其产品,汉朝政府也曾下诏施行,但效果不大。
东汉时,中央各工官的隶属略有变化,如少府的考工令改属太仆,司铸钱、造兵器和织绶诸杂工,大司农属下的平准令则兼练染,作彩色等。新起的造纸手工业,则由少府所属的尚方令主管。郡县工官除制作器物外,还兼向当地私人手工业征税物。东汉前期光武、明帝、章帝、和帝时,供皇室御用的官府手工业产品曾有所减省;但此后随着统治阶级的奢侈腐化,又增多起来。
7,我国古代的“工官制度”有怎样的特点
工官制度是中国古代中央集权于官本位体制的产物。工管是城市建设和建筑营造的具体掌管者和实施者。
工官制度是声调建设和建筑营造的具体掌管者和实施者,对古代建筑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古代自周至汉,国家的最高工官司称为"司空",汉代改为"将作",掌修作宗庙,路寝,宫室,陵园土木之工.到西汉,称为"将作少府",东汉改为"将作大臣"...后又称"少匠","少监",到隋朝的时候在中内政府设计"工部",用以掌管全国的土木建筑工程和各种工务.
工官集制定法令法规,规划设计,征集工匠...组织施工于一身,实行的是一揽子领导与管理.直到清康熙时,才出现"样房",即样式雷的出现.实现了建筑设计的专业分工。
8,什么是“工官”制度?
工官集制定法令法规,规划设计,征集工匠...组织施工于一身,实行的是一揽子领导与管理.直到清康熙时,才出现"样房",即样式雷的出现.实现了建筑设计的专业分工. “工官”制度⑴、特点:①特殊行业的垄断性。盐铁官营 ②服务对象的特殊性。皇帝私用和官家专用 ③技术工艺的高超性。 ④行业的封闭性。 ⑵、评价:积极作用:①盐铁官营有利于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维护社会的安定。 ②有利于手工业的发展和封建经济的繁荣。 消极作用:①增加朝廷财政负担。 ②局限于为帝王贵族服务,技术发明和革新不能服务于社会。 ③行业之间相互隔绝,新技术难以推广。 ④技术工艺的传承封闭,往往导致失传。
9,古代工官制度的利与弊
工官制度是中国古代中央集权于官本位体制的产物。工管是城市建设和建筑营造的具体掌管者和实施者。
工官制度是声调建设和建筑营造的具体掌管者和实施者,对古代建筑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古代自周至汉,国家的最高工官司称为"司空",汉代改为"将作",掌修作宗庙,路寝,宫室,陵园土木之工.到西汉,称为"将作少府",东汉改为"将作大臣"...后又称"少匠","少监",到隋朝的时候在中内政府设计"工部",用以掌管全国的土木建筑工程和各种工务.
工官集制定法令法规,规划设计,征集工匠...组织施工于一身,实行的是一揽子领导与管理.直到清康熙时,才出现"样房",即样式雷的出现.实现了建筑设计的专业分工。
10,工官”制度的利弊及原因
请参见百度百科(工商食官制)。
因为工商的服务对象以统治国家的天子、诸侯、领主、贵族为主,所以具有“公”的性质;另一方面,工商对自己的产品或者商品有一定程度的自由支配权,又具有“私”的特点。这就是“工商食官”的两重性。[1]在“工商食官”制度下,工商业家族具有职业世袭的特征,擅长经商者的家庭或家族在被国家认可之后,又以国家法令的形式固定下来,世代相袭,不得改弦易辙。西周时期,商人是“国人”的一部分,在理论上属于平民阶层。不过,因为职业的强制性和服务国家、贵族的特点,使得他们对国家、诸侯、贵族有很大的依赖性,所以不完全拥有自由人的地位和权利。西周末年,周宣王封其弟于郑,后东迁新郑,赐商人与其同往,郑国因此得以兴起。商人可以被天子赐予贵族,这说明商人对国家、诸侯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
工商食官制度盛行于西周时期,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私营手工业的出现,以及官营手工业效率低下,周王室的衰微,导致了工商食官制的衰落,至战国后期,彻底终结,但是演化出的官营手工业一直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