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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的概念是什么?

法的概念是什么?

法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人类社会一切类型的法都具有的共同本质是: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希望能理解,谢谢。

2,最基本的定义方法是什么

最基本定义方法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 通过某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本质属性来说明该概念。从逻辑结构上看,定义包括三个部分: ①被定义项,即其内涵需要明确的概念; ②定义项,即用来说明被定义项的概念; ③定义联项,用来联结被定义项和定义项的联结词。 例如,“所谓商品,即指为了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在这个定义中,“商品”是被定义项,“为了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是定义项,“所谓…即指…”是定义联项。 扩展资料: 定义的方法有许多种,如真实定义、语词定义、关系定义、发生定义、功用定义、递归定义等方法。在科学研究、社会实践中经常使用的一种定义方法,是通过找出被定义项的邻近的属和种差来下定义。 另一种是语词定义的方法,即明确一个语词表达什么概念。在科学著作或议论文中,语词通常是用来表达概念的,因此给某些语词下定义是明确概念的一种重要方法。 要正确运用定义的方法还必须遵守定义的逻辑规则,如“定义必须相称”、“定义项不得包含被定义项”、“定义项必须清楚明白”、“定义项一般不能用否定形式”等。 在思维实际中,定义方法起着重要作用:第一,通过定义可以把对事物的认识总结和巩固下来;第二,定义能将各种各样的事物区别开来;第三,定义还用于检查人们所用的概念是否明确;第四,对于科学原理的形成、制定以及理论宣传、教育、传授知识等方面也有着重要作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定义方法

3,法的基本定义

通说认为,法的概念可以表述为,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经过必要的程序通过,能够反应统治阶级意志,并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 法的概念,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着被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在社会主义社会是工人阶级为首的广大人民)的意志,并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它通过确定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法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所谓“被奉为法律”就说明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意味着法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是国家意志,但不等于说国家意志都是法。(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国家的强制力不同于其他组织的强制力。国家强制力掌握在统治阶级手中,针对的主要是被统治阶级。(4)法是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法是由规范构成的,法这种规范又有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特点,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这是主导的方面,但作为上层建筑的东西,不能不包括文化的内容,凝结着人们调整社会关系的智慧、知识和经验。法的内容既有意志的方面,又有经验、知识的方面,前者占支配地位,后者是前者的“载体”。法除了具有社会政治的内容以外,也还有专门法律内容。法的社会政治内容直接反映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的要求。专门法律内容则是为这些要求服务的法律手段。关于法的概念,剥削阶级法学家提出了许多不同的说法,形成许多学派,但由于历史条件和阶级条件的局限,他们的概念不可能揭示法的本质,至多只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法的某些形式特征。只有马克思主义法学者揭示了法的本质和法的特征,从而提出了法的科学概念。[1]

4,法律的基本概念是怎样的?

法律是一种公平的规则,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的保证实施为手段。法律需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 我国的主要部门法为: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诉讼法、劳动法、自然资源与环境法、军事法、科教文卫法。 法律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律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随着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演变,最终它也将随着社会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法律的概念古时指律令或刑法。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机关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化产物,从人类社会早期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习惯法的产生,到国家的诞生,诉讼与审判的出现,再到权利和义务的区别开来,在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代,法律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但一成不变的是:法律是被国家赋予的强制性社会规范。

5,法律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法律(Law)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规章)。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国的十类主要部门法为: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诉讼法、劳动法、自然资源与环境法、军事法、科教文卫法。

6,法的定义是什么?

一、法的概念 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法的特征 通过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定义,我们可以从中得出“法”有以下特征: 1、国家意志性:法是国家产生的,国家产生法的方式有制定或认可两种,因此法必然体现国家的意志。 2、国家强制性:法既然由国家产生,则必然需要国家强制力予以保障,否则法就很难发挥作用,国家强制性是法区别于道德、宗教教规等其他社会规范最主要的特征。 3、权利和义务性:人与人之间形成法律关系,受法律所调整,归根到底是形成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权利和义务是法的内容。 4、阶级性:法由国家产生,体现国家的意志,但法并不体现这个国家所有人的意志,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这个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阶级性是法的本质特征。 5、物质制约性: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法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其产生、变更、发展等归根到底是由特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6、规范性: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通过为人的行为设定行为模式,规定了人们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得做什么,来直接调整人的行为,进而间接调整社会关系。 7、普遍性:法在其管辖范围内对不特定的多数人普遍适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即体现了法的普遍性。 8、程序性:法既然是保障人们权利与义务的规范体系,则其本身必然有一定的程序要求,例如各类纠纷所引起的诉讼有非常多的程序要求。 9、可诉性:法是国家制度或认可的,用来规范人们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体系。当人们的权利受到损害,人们可以诉诸法律,寻求救济;而且在法治国家,司法机关裁量案件的最终依据就是法律,法律是裁判评价标准。 10、局限性:法律不是万能的,社会生活因为纷繁复杂,变化万千,不可能所有的社会关系都有法律来调整,例如朋友关系、恋爱关系等等,同时,由于法律本身的存在滞后性、语言文字局限性等瑕疵,导致了法律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7,3.请回答法的概念及特征?

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基础,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的特征: 1.规范性:它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行为规范体系,它能够去调整、去制约行为。 2.国家意志性:是由国家制定的规范; 3.普遍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4.强制性:法律是必须遵守的; 5.程序性:有严格的程序要求的,比如:起诉-一审-二审 - 终审 - 宣判等以及米兰达规则这些都是有程序可循的; 6.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