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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需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要我们去考证,但是本人并不从事这个工作的

公司需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要我们去考证,但是本人并不从事这个工作的

有些企业,为了达到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人数,用企业与安全管理不相符的人员进行考证填充缺少人员,主要是为了压缩人员不想多养人,从而把管技术的设备的,统统派去拿证,以至于达到规定人数。安监部门来检查时,拿出证件和台账,即合法又合理没有问题,然而真正干安全管理的屈指可数。
  在这种安全人员极却的企业,终究会因管理不到位而出现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政府追究起安全管理人员监管责任时,倒霉的是听从企业安排,‘帮助’企业违法的人员,逃避不了法律责任。到那时企业领导不会为这些人员开脱责任的,因此,大家在这方面一定要坚持原则,避免后悔终身。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什么意思?

如果你的公司属于安全生产法中第二十一条所规定的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那么你需要按法律要求在你的公司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你的公司符合上述要求,则不需设置。
如果你的公司符合上述要求,那么你就需要设立这样一个机构了,专职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配备专职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思是你需要按规定的比例要求至少设置2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比如现场安全巡查,安全隐患识别整改,安全知识培训,县以上安监机构的现场检查解答等工作。

3,企业所设置的“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是指什么?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符合规定数量,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 合肥市曾经重点督查所有在建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合同约定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符合规定数量,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是否在岗履职。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暗访在行动

4,企业所设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什么

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策划、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档案等。 企业主管部门是企业经济及生产活动的管理机关,按照“管生产同时管理安全”的原则,在组织本部门、本行业的经济和生产工作中,同时也负责安全生产管理。 组织督促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持点制订相应的管理法规和技术法规,并向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备案,依法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能。 扩展资料 国情背景: 中国作为制造业大国,为了向制造业强国迈进,国家也在制定和执行产业升级战略。在这一过程中,我们的制造业除了需要加大科技投入,还面临劳动力、能源成本上升压力,并且需要在QHSE体系管理方面的提升以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列为重点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又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监管工程作为十二五重点发展工程,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生产管理

5,安全管理员职责是什么?

你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七项职责如下: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教育生产培训,记录安全教育生产培训情况; (三)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第二十一条规定: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有哪些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
  (2)负责制订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落实情况。
  (3)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督促和检查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情况,工人生产工种调换时必须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必要的安全技术教育。督促与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发放和合理使用。
  (4)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开展专业性、季节性与节假日的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及时整改。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工作。督促与检查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www.chinatpm.net)和使用。认真做好安全台帐资料记录和归档。
  (5)
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上报等工作,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
  (6)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负责事故抢救工作。
  (7)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和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活动。
  (8)负责各类安全装置、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管理。
  (9)参与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10)负责安全作业票证的审核,检查具体落实情况。

7,专职安全员配备人数要求

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8,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人数

法律分析: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 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