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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政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度有哪些?

市政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度有哪些?

建筑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之一,它的健康运转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业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建筑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建筑工程质量,特别是住宅工程质量己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作为建设工程产品的工程项目,投资和消耗的人工、材料和能源都相当大,建筑施工项目质量的优劣一方面关系到工程适用性,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安定:另一方面关系到企业的生存,所以把质量管理放在头等地位是当务之急。
1. 设计质量的控制
建筑设计质量管理是建筑设计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保证整个设计工作的质量,以及提高设计产品的优良品率。目前,我国各级建筑设计单位均已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度,不少地方政府的质量监督机构已担负起设计质量的管理职能。设计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有:①建立设计技术责任制;②实行设计质量监督制,其中施工图可给品率必须达到100%;③组织、鼓励设计人员采用各种新技术、新材料;④组织采用统一的模数、参数和标准构配件;⑤在完成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前提下,加强调研,深入开展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及其论证工作;⑥严格执行设计方案的审批制度。在上述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确保设计质量,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在许多建筑设计中,对设计质量的控制不够重视。一般来说,我们对设计阶段的工程设计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控制:一个是工程质量标准,主要是技术标准,例如采用的技术标准,设计使用年限,工程规模等。这些标准是有一定的量化标准的。
建筑设计成果的质量评定不能用固定的标准去衡量,即使达到建筑设计规范、标准和规程,也不能称该建筑设计就是优良品或精品。建筑设计是科学与艺术双重创作的结合,是创作构思加科学、计算、合成的结果。在运行过程中设计构思组合产生出全新的东西,不可能有固定的模式可套用,建筑设计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变化。
建筑设计质量的优劣,确切地说是一个目标范围的界定,建筑规范、规程和标准是建筑设计合格的下限。建筑设计精品是在设计运行过程中优化取舍,完善完美。因此,设计质量的优化管理是十分值得重视的。
建筑设计质量的优化管理,就在于强化、强调了设计的“全过程管理”,这是动态管理。它也打破了过去静止的简单化的“结果管理”淘汰制。从而避免浪费时间和造成直接 经济 损失。建筑设计运行过程要自始至终,由部分到整体、由管理点到强化点,由方案到施工图,这些工作都要进行细化、优化和筛选。它是积极主动、极具挑战性的动态管理。
2. 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
建筑施工项目质量保证是指为确保建筑施工项目的质量满足需要(满足设计要求、技术标准规定、需方的愿望),而对建筑施工项目的全过程实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并对其提出完整、准确履行各自质量职能的证据,以使需方满意并增强其对项目的质量信任感的全部有计划、有系统的活动。简言之,建筑施工项目质量保证是项目为确保其工作质量,使用户满意并确信的全部有效手段和活动。
2.1技术文件会审。要将技术设计付诸实施,首先施工单位要对技术设计进行会审。
2.1.1作为施工单位,必须全面理解设计文件、设计意图。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制定实施方案。
2.1.2对设计文件中发现的问题,如矛盾、错误、二义性、说明不清楚的地方,须在会审中提出,向设计单位咨询或要求修改。
2.1.3在图纸会审的基础上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要以设计图纸,国家发布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依据,特别注意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部位及技术复杂的工序,要编制专门的施工方案及质量控制细则,要确保编制的施工方案经济性和可行性,经过总工等专家的审批作为指导施工的依据。
其中最主要的是图纸会审,而图纸会审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找出图纸自身的缺陷和错误。审阅图纸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和施工规范等);图纸与说明是否清楚,引用标准是否确切;施工图纸标准有无错漏;总平与建筑施工图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平、立、剖面图之间的关系是否一致;各专业工种设计是否协调和吻合。第二,施工的可行性结合图纸的特点,研究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在质量上、安全上、工期上、工艺上、材料供应上,乃至于经济效益上施工能否满足图纸的要求,必要时建议设计单位给予适当地修改。第三,地质资料是否齐全,能否满足图纸的要求;周边的建筑物或环境是否影响本建筑物的施工等;施工图纸的功能设计是否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等,都是图纸会审的主要内容。
对会审准备中的图纸等问题进行汇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内部初审。对初审后的问题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确立会审会议上需要解决的相关问题,并指定专人发言和补充发言人员。
建设单位交底后,各单位按相关工种在一起分别进行分组会审,由施工单位为主提出问题,相关人员进行补充,设计单位进行答疑,建设单位、监理和政府有关部门发表意见,对图纸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会审。
2.2材料质量控制。材料质量控制的要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掌握材料信息,优选供货厂家。掌握材料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的信息,选择好供货厂家,就可获得质量好、价格低的材料资源,从而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这是企业获得良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2)合理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合理地、科学地组织材料的采购、加工、储备、运输,建立严密的计划、调度体系,加快材料的周转,减少材料的占用量,按质、按量、如期地满足建设需要,乃是提高供应效益,确保正常施工的关键环节。(3)合理地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的损失 。正确按定额计量使用材料,加强运输、仓库、保管工作,加强材料限额管理和发放工作,健全现场材料管理制度,避免材料损失、变质,乃是确保材料质量、节约材料的重要措施。
施工过程中所用到的材料的质量对于工程质量也是十分重要的,一旦有所疏忽,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例如某国家机关新建一办公楼,建筑面积50000m2,通过招投标手续,确定了由某建筑公司进行施工,并及时签署了施工合同。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后,该建筑公司又进行了劳务招标,最终确定江苏某劳务公司为中标单位,并与其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工程由本市某监理单位实施监理任务。该建筑公司为了承揽该项施工任务,采取了低报价策略而获得中标,在施工中,为了降低成本,施工单位采用了一个小砖厂的价格便宜的砖,在砖进场前未向监理单位申报。在施工过程中,屋面带挂板大挑檐悬挑部分根部突然断裂。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经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发现造成该质量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队伍素质差,致使受力钢筋反向,构件厚度控制不严而导致事故发生。
2.3工程质量检查和监督。当前,虽然各种质量监督条例、法规和技术性文件不断完善,质量监督手段不断提高,但从根本上说,工程质量监督仍然没有脱离图纸审查、现场监督、工程监理等制度的范畴。从当前地市级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执行的质量监督模式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是工程质量监督负责制执行僵硬。一般建设工程监督实行监督负责制,责任到人,从受监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都由一二名固定监督员负责到底。它的弊端是,不易全方位地监督,不能充分体现监督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不利于严格执法、廉政建设和发挥团队优势;同时不适应目前工程量大和时间紧的工作特点。(2)是工程质量监督范围过于狭窄。很多地方在工程质量监督中只注重对房屋建筑质量监督,忽视市政工程、开发区工程、园林建设、城市道路、旧房屋拆除以及其他方面的监管;只注重履行建设手续的项目监管,忽视因为各种原因未办理手续的项目监管。无人监管的项目成为质量事故的高发地段。(3)是工程质量监督方式单一。只注重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管,忽视对建设工程全过程,包括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工程监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产权登记等有关建设程序和步骤的监管。
针对以上主要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2.3.1是严格履行制度,坚持从源头抓起。从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资质管理等各个环节全部予以监管。工程开工之前,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并到施工现场核查工地施工的准备情况。若存在未报监先行施工的,应依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在工地现场监督时,应审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个人相应的资格和责任能力,以保证责任主体各方在资质、资格上符合要求。
2.3.2是积极推行巡查制度。鉴于工程建设任务量大、责任主体多,监督机构的运作模式可采用固定检查与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那些在工程建设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工程质量问题,可以采用不定期、不告知的随机巡查,这样可以达到以点带面、突出重点的目的,并对违法行为起到威慑和警示作用。
2.3.3是着力强化不良行为监管。对不良行为记录管理要与巡查结合起来、与资质年检挂钩,将不合格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清除出建筑市场,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这样才能充分体现、有效保证巡查的效果和权威性。
2.3.4是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及时统计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全面掌握所监督工程的总体质量水平和工程实体质量发展趋势;通过对各类质量行为及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统计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将各种情况通过网络面向社会公布。
2.3.5是大力提高队伍素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强,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较强的依法行政能力。因此,要加强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学习,要把工程质量监督提高到为政府和群众负责的高度,自觉地、负责地完成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3. 工程项目运行质量管理
建筑工程在运行阶段一般就是使用阶段了,保修是在工程完工后,一旦出现新的问题建筑单位履行的保修责任,是施工单位承建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至工程承包合同保修期满整个期间,施工单位按照建筑行业管理要求和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对所承包施工的工程合同以内工程质量缺陷的出现时,在保修期内所应承担维修的义务与责任。
保修义务既受工程成品先天的质量水平的影响,也受到业主使用建筑物当、否的关联。先天质量缺陷对建筑物而言:一般不允许其质量缺陷的存在,工程成品质量的合格率必须是100%,这就从源头上杜绝了工程质量可能存在的内伤(没有按国家规定的施工标准验收、办理监督手续者除外),由于用户使用中维护或者使用不当,后天产生(或暴露出来)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也免不去承担工程维修的义务。
根据工程管理的本质,建筑产品合理计价与施工企业的利益都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这是防止豆腐渣工程、根绝工程质量隐患,预防施工与建设行业****,维护施工企业正常发展,维护建筑施工经营秩序的必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部门、建设单位与工程承包企业都必须正确理解、分析、应对的必然课题。一定要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4. 结论
质量是建筑工程的生命,没有质量就没有一切。建筑工程质量的形成是一个有序的系统过程,它涉及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高质量的工程产品是上述各方协同工作的结果。本文 运 用 质量管理的理论知识,从质量、质量管理的定义入手,采用调查研究、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方法,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了较全面深入、系统的研究,分析了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提出对建筑工程质量应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即全过程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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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容有哪些?

目前我国已有上海、北京、江苏、海南等省级行政区出台明确政策推行IDI,也有浙江、安徽、广东、广西等省级行政区发布版相关政策施行IDI。其中,大部分地区都要求承保IDI的保险公司应当聘请TIS机构对保险责任内容实施风险管理。 TIS机构即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服务供应商,是伴随着IDI在国内发展的“新生儿”。作为独立、公正、专业的第三方质量风险管控机构,TIS机构仅对保险公司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全流程质量监控,提供质量风险监督、检查和评估等相关服务,为传统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提供额外的服务。 当前,TIS机构在我国仍处于发展初期的蓄势阶段。文本将基于发展现状把握未来趋势,提出对于TIS机构发展的若干思考。 1、TIS机构发展现状概览 从组织结构看,当前我国的TIS机构多由甲级监理机构,具备资格的审图机构和工程检测机构充当,此外也不乏保险科技机构、建设科技机构:在上海市首批公布的13家指定TIS机构中,有以上海建科为代表的工程咨询公司,及以上海建工监理、港惠为代表的建设监理公司,也有以盛安保险科技为代表的保险技术机构;在北京市的IDI业务风险管理服务供应商名录中,有以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为代表的科研机构,也有以诚合瑞正为代表的风险管理咨询公司;浙江省也委托省建筑科学院作为TIS机构进行风控把关。一方面,这些机构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人才欠缺、专业单一等问题,距离统摄全流程风控服务还需做专、做精、做特、做新;另一方面,对于TIS机构的资质要求,以及TIS工作人员的能力、经验门槛都尚不明确。 从工作内容看,目前国内TIS将重点放在施工质量检查上,较少偏重设计质量检查与原材料质量检查等,这也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常常将TIS机构和监理机构相提并论的原因所在。而根据国外工程质量保险事故理赔数据,工程质量事故中70%和设计质量有关。针对这一情况,2018年底中保协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质量风险控制机构工作规范》首次对质量风险控制机构提出了明确的工作标准,要求TIS机构的工作范围应涵盖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使用和维护。当然,针对TIS机构的评价机制及追责机制仍有待建立。从角色定位看,眼下TIS机构既缺乏法律地位,也没有与各方的参建主体合同关系,在工作中存在一定的阻力。我国现有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已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工程监理制度与材料检验制度,也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质量责任主体,而TIS工作内容与现有质量管理工作确有一定的重叠,且TIS的工作开展离不开工程建设各环节的协作,如何嵌入体系、协调各方影响着TIS的存续。 2、TIS机构发展趋势预测 从发展路径看,TIS将继续沿用三条历史路径:一是鼓励国外长期从事质量控制的TIS机构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或中外合资机构;二是新设立TIS机构并聘任相应的专业人员、组建技术团队;三是引导监理单位、图审单位、检测单位、工程造价单位、工程咨询单位转型TIS机构,在原有业务基础上转型风险管理服务。当前,第三条路径是大多数地方的被动选择,而随着先行经验的积累,第二条路径将成为越来越多地区的主动选择。 从社会地位看,TIS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将逐步提升。当前《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已要求“本市新建住宅工程项目,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将投保缺陷保险列为土地出让条件”且“缺陷保险合同签订后,保险公司应当委托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实施风险管理”,某种程度上保险人(借助TIS)将成为建造行业事实上的许可证颁发机构,这也是国际上的IDI惯例。而随着IDI的推广以及质量风控在其中重要性的凸显,TIS机构的发展将得到政策和市场的双重助力,乃至法律地位的确定。 从行业规制看,TIS将在规范中得到更好发展。当前TIS机构中存在着的实力良莠不齐、价格竞争无序、服务内容不一等问题,都呼唤行业监管的尽快落实;TIS机构在质量潜在缺陷监测、损害预防等核心职能上的表现也有待提高。近年来工作规范、技术导则等标准文件的发布已暗示了强监管的趋势。随着TIS机构管理制度的健全,以及资质认证标准、业务操作规范、纠纷处理流程、数据交换方法等的落实,TIS机构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也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提高和培育。 IDI作为典型的“政策引导,试点先行,市场运作”产品,其发展需要大量优质的TIS机构支持。当前TIS机构发育尚不成熟、职能较不清晰,仍需市场给予足够的时间来培育专业的队伍、政策给予足够的规制引导发展。整体而言TIS机构的蓬勃发展趋势不可阻挡,IDI也将在其助力下迎来更广阔的市场。

3,建立质量保障体系

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简称“IDI保险”),是近年来我国在建设工程领域引入的一项重要工程质量保障制度,能够有效防范与应对各类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风险,提高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同时,作为一种新型质量保障工具,IDI保险在重新构建工程质量保障体系,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质量责任方面也有着重要创新应用。 1、重新构建工程质量保障体系 自上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实行建设监理制度,国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主要以业主委托专业监理公司进行相应工程质量管理服务形式展开。监理制度实行30多年来,工程监理角色发挥着重要的项目质量管理作用,建立完善着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体系。 但相较国际监理制度发展,我国工程监理的起步发展时间较晚,制度应用尚不完善,相继暴露出多个方面的制度发展问题,制约着监理角色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发挥的有效监管作用,也影响着现有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因此,自2014年开始国家即在部分地区尝试“取消强制工程监理”,希望通过监理制度改革重新构建、完善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体系。 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近年来国家在政策上大力推进的工程质量险种,能够有效防范与应对各类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风险。同时,由于创新引入TIS质量风险管理服务,IDI保险还作为一种新型的质量保障工具,成为“取消强制监理”制度后的有效质量监管手段,重新构建着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体系。 TIS质量风险管理服务 是指由保险公司委托专业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对项目工程在各个建设阶段的工程质量潜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报告、提出处理建议,以有效防范和避免各类质量事故发生的服务活动。 依据中保协《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质量风险控制机构工作规范》,TIS质量风险管理服务的范围涵盖建筑工程的实施全过程,包括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使用和维护等;服务内容包括初步评估项目质量风险、编制质量风险控制工作计划、参与质量风险控制交底会、进场风险评估、出具质量风险检查报告、进行质量风险跟踪、提出合理建议等。 在建设监理对工程质量把控逐渐失效的当下,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通过TIS质量风险管理服务,令保险公司与TIS机构作为第三方活动主体参与到项目质量管理工作中,且具有充分的自主性与独立性,这为重新构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创造了契机。 2、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 目前,建筑市场中普遍存在各类不规范市场行为,如工程款拖欠、带资垫资施工、违法分包转包、不合理压缩工期等,严重威胁着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建设单位,既是各类不规范市场行为的主要活动主体,也是各类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因此,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将有效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此次上海住建委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管理规定》,要求建设单位投保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并制定相应管理措施,令IDI保险成为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的有效手段。 实施记分管理 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记分管理。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建立“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信息系统”。 《上海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 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或对保险公司委托的风险管理机构检查发现或者出具报告中的质量缺陷或者严重质量风险问题,未经改正,明示或者暗示有关单位验收通过的,一次记6分。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三部门<关于本市推进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规定,应当购买质量保险的住宅工程项目,未购买的,一次记2分。 明确严厉处罚 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存在“保险公司委托的风险管理机构检查发现或者出具报告中的严重质量缺陷或者严重质量风险问题,未经改正,明示或者暗示有关单位验收通过”情形,被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停工等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的: 1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将该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负有责任的建设参与方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监管频次,其建设的项目, 将列为市、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巡查的重点; 2 建设项目因工程质量不能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将不予核发项目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出具销售方案备案证明,已核发或出具的,可以采取暂停网签等措施。 同时,建设单位在《实施意见》生效前已竣工的住宅项目,依据原《实施意见》应购买质量保险,未补充购买质量保险,未按照规定设置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现场处理小组的,自责任认定之日起,1年内,在实施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开工质量安全条件审核、质量评优、消防验收或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时,将该建设单位及其负有责任的建设参与方列为重点审查对象, 不适用告知承诺等简化程序;在日常监管中,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监管频次,加强现场检查。 从形式上来看,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国家在政策上大力推进的工程质量险种之一;从功能上来看,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则是我国全新发展的重要质量保障工具,重新构建着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体系。

4,质量管理体系如何建立?

摘 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需求呈现出个性化的趋势。为了满足人们的个性化需求,企业需要构建技术管理体系,以此响应市场需求的变动。为此,本文通过阐述技术管理体系的含义,分析企业技术管理体系的作用过程,同时提出构建技术管理体系的具体措施,为企业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关键词:技术管理体系 企业管理 持续发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现代技术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并且社会对技术的依赖程度与日俱增。对于企业来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技术成为其获取竞争优势的核心所在。与此相对应,技术管理一方面可以满足技术的管理需求,另一方面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发展战略。所以说,有效的管理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一、技术管理体系的含义
对于企业来说,在整个管理体系中,技术管理体系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情况下,主要包括技术管理实施的组织结构、方法、过程、资源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提高自身的技术绩效、实诚竞争力等,企业会组织控制这些管理要素,同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充分发挥这些管理要素的价值。其中,技术管理的组织结构是指为了组织开展技术管理工作,需要设置的机构、部门等,同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责权利,进一步确保技术管理工作

5,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给新建住房上保险!海南出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细则-工保网 在2019年7月出台的《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基础上,海南多个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提出以海口市、儋州市作为先行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四个园区为先行先试试点地区,从保障性住房及商品住宅工程开展试点,特别是鼓励对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等住房作为先行试点;同时,鼓励其他条件成熟的市县,以及商品住宅工程参照实施。 1、现有保证金制度无法覆盖期满后质量问题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房屋质量保障存在维权难、追责难的问题。通过制定《细则》,推动这项保险在海南落地,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房屋保障服务,有利于解决民生问题,维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目前我国房屋建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出现的质量问题主要依靠质量保证金来维修,保修期限最高为2年,无法覆盖房屋在期满后出现的质量问题。相比之下,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保险期较长,且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代为追偿责任方,能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2、保险保障哪些内容? 《细则》明确,海南省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承保范围有四类,分别是:   一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出现倒塌、坍塌、不均匀沉降或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等情况;   二是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出现渗漏;   三是保温隔热工程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层出现破损、脱落等情况;   四是其它列入附加险的工程如电气管线工程、装修工程等附加险。 上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一)、(二)、(三)、(四)项的保险期限分别为10年、5年、5年和2年,在保险期限之前分别有2年的等待期。保险期限从该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承保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后开始起算。鼓励推广延长保险期限,每五年续保一次。 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情况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承保范围及保险期限,但均不得低于上述规定。 3、保险如何保障权益? 《细则》要求建设单位从海南省银保监局确定的具有主承保资格的保险公司名单中选择保险公司,与其签订保险合同,并履行相关职责。 业主对保险范围内的质量问题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及时组织现场查勘,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履行维修或赔偿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向建筑所有权人发出不予赔偿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保险公司亦有权依法对质量缺陷的责任单位实施代位追偿,依据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等责任方追究法律责任。 4、保险如何承保? 依据《细则》,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采用共保体方式承保。共保体由“主承保”保险公司和其他共保保险公司组成,其中,主承保保险公司由海南银保监局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自主选定;共保保险公司由“主承保”保险公司自行择优选择,采用统一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理赔服务、信息平台。 《细则》还提出:将TIS机构纳入工程质量管理体系,TIS机构指技术风险管理的法人机构,专门从事对质量潜在缺陷进行风险识别、分析、评价。TIS机构由主承保保险公司自主聘请,保险公司和建设单位共同授权TIS机构进入施工现场实施风险管理。针对不同的评估阶段,TIS机构分别编制相应报告报送保险公司、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督促工程整改、竣工验收的重要参考材料。 从《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到《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细则(试行)》,海南省正稳步推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在海南落地。这将向消费者提供更高质量的房屋建筑和更加优质的维修服务,帮助百姓实现安居乐业。

6,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那几个方面?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有四个方面: 1.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 2.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 3.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 4.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体系。 建立和健全组织机构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组织保证和管理前提。包括3个方面:一是职能部门和人员数量上的保证,二是人员素质的保证,三是管理制度的保证。一方面要指定有效的质量管理工作运行制度,对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强制性管理,确保质量管理行为的规范性和正确性,;另一方面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提高质量管理人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扩展资料 有关质量管理措施: 1.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质量检查行为。 2.二是建立完善的质量责任制度,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和具体的质量管理任务,将质量管理责任层层分解,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责任制。 3.建立完善的质量奖惩制度,引进奖惩机制,将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行为与其经济收入挂钩,包括质量指标奖、优质工程奖以及一些必要的处罚决定等,并保证其不折不扣地执行,最大限度地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质量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