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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款支付证书监理怎么签字
法律分析:监理要正常的签字盖章,并且还要填写监理意见。监理意见如下:工程名称: 致: (监理单位) 我方已完成 工作,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建设单位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该项工程款共(大写) (小写: ),现报上该付款申请表,请予以审查并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2,工程款支付证书,监理如何审核
1、要看合同是如何规定的,若是按施工节点按比例支付,则比较简单,只要完成到合同规定的支付节点即可按比例付款。
2、若是按没有完成工程量进行支付,则比较繁琐。首先,必须先计算没有完成的工程量后再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价格计算后再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
3、不过,不管合同如何约定,在支付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如预付款的扣回,业主代扣代缴费用的扣除。
4、总之,工程款的支付要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