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中国有关教育的法律?
- 2,法律和教育的关系
- 3,NRB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对变更工程估价各有什么规定?各有什么优缺点?影响变更估价的因素有哪些?
- 4,地理题:过国际日期变更线,时间日期变化有四种乜?
- 5,沥青路面的主要问题
- 6,沥青路面工程设计中通过什么考虑来避免各种损坏的发生
- 7,工程变更估价的原则有哪些,工程变更
- 8,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主要条款有哪些?
- 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呢
1,中国有关教育的法律?
相关教育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教师资格条例》
《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扫除文盲工作条例》
《幼儿园管理条例》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规程》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
《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工作规程》
《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
《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
《成人高等学校设置的暂行规定》
《广播电视大学暂行规定》
《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
《社会力量办学教学管理暂行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工作规定》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办法》
《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
《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定》
《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
《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
2,法律和教育的关系
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教育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教育法律规范在教育活动中的体现。其构成要素有三,即主体、客体和内容。任何一种教育法律关系,都以与之相适应的现行教育法律规范为前提。教育法律规范也只有在具体的教育法律关系中才能得以实现。 一般来说,只有当作为教育法律规范适用条件的法律事实出现时,才会引起具体的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对其性质,学术界存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把它归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所调整的教育法律关系主要可分4类。 1、教育行政法律关系。其特点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其内容由行政机关单方面决定,行政管理相对人应予服从。 2、教育经济法律关系。主要涉及国家对教育的财政拨款、国家征收教育费附加、国家对学校兴办产业及进行基本建设等采取优惠政策等。 3、教育民事法律关系。其特征是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基于当事人的自愿而发生,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等价有偿,如学校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学校之间联合办学等。 4、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特殊法律关系。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育者与教育对象之间既非双方权利义务平等的民事关系,又非上下级之间的行政关系,而是一种“传道授业”、教学相长的特殊关系。从教育的公共性和教育者职业的准公务性意义上说,有人认为这种法律关系是准行政法律关系。 扩展资料: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 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也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也是统治者统治被统治者的手段。 法律是一系列的规则,通常需要经由一套制度来落实。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体系会以不同的方式来阐述人们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其中一种区分的方式便是分为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种。有些国家则会以他们的宗教法条为其法律的基础。 法律首先是指一种行为规范,所以规范性就是它的首要特性。规范性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法律同时还具有概括性,它是人们从大量实际、具体的行为中高度抽象出来的一种行为模式,它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是反复适用多次的。 法律还具有普遍性,即法律所提供的行为标准是按照法律规定所有公民一概适用的,不允许有法律规定之外的特殊,即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旦触犯法律,便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对其教育,改良。 法律规范不同于其他规范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它的严谨性。它由特殊的逻辑构成。构成一个法律的要素有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和法律规范。每一个法律规范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行为模式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所提供的标准和方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育法律关系
3,NRB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对变更工程估价各有什么规定?各有什么优缺点?影响变更估价的因素有哪些?
准施工招标文件对变更工程估价规定:
15.3.2 变更估价
(1)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报价内容应根据第15.4款约定的估价原则,详细开列变更工作的价格组成及其依据,并附必要的施工方法说明和有关图纸。
(2)变更工作影响工期的,承包人应提出调整工期的具体细节。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提交要求提前或延长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及相应施工措施等详细资料。
(3)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14天内,根据第15.4款约定的估价原则,按照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5.4.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15.4.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15.4.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NRB对变更工程估价规定:13.3变更程序
如果业主在发出变更指示前要求承包商提出一份建议书,承包商应尽快做出书面回应,或提出他不能照办的理由(如果情况如此),或提交:
(a) 对建议的设计和(或)要完成的工作的说明,以及实施的进度计划;
(b) 根据第8.3款[进度计划]和竣工时间的要求,承包商对进度计划做出必要修改的建议书;
(c) 承包商对调整合同价格的建议书。
业主收到此类(根据第13.2款[价值工程]的规定或其他规定提出的)建议书后,应尽快给予批准、不批准、或提出意见的回复。在等待答复期间,承包商不应延误任何工作。
应由业主向承包商发出执行每项变更并附做好各项费用记录的任何要求的指示,承包商应确认收到该指示。
为指示或批准一项变更,业主应按照第3.5款[确定]的要求,商定或确定对合同价格和付款计划表的调整。这些调整应包括合理的利润,如果适用,并应考虑承包商根据第13.2款[价值工程]提交的建议。
变更因素:包括如下几方面: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内容; (4)改变工程质量、性质或工程类型;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 (6)为使工程竣工而必需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
各自优缺点:国内的工程变更管理,尽管也有很详细的规定和相应的工作流程,但是在实际 操作中却总是差强人意。 除了现行法制和体制的不完善以及承包商合同意识的不足的外 部客观因素以外,作为发包人自身研究和探讨工程变更管理改革的目标模式及实现途 径,对于有效地促进企业工程阶段合同管理的深化和细化,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保证合 同的顺利,有效实现工程阶段的成本控制具有重大意义。
4,地理题:过国际日期变更线,时间日期变化有四种乜?
1、国际日期变更线通常是指人为规定的那条日期变更线,也就是可以认为是180度经线。 2、顺着地球自转(向东)跨过这条日界线,日期减一天;逆着地球自转方向(向西)跨过这条日界线跨日期加一天。 就只有这2种情况。 由于这条日界线基本和180经线重合,但是有2个地方很特殊,为了避免将一个国际划分在2个日期,日界线发生拐弯。所以跨过180度经线可能有三种情况发生: 1、顺着自转方向(向东)跨过180度日期可能减一天(日界线、180度重合),可能不变(日界线、180不重合); 2、逆着地球自转方向(向西)跨过180度,日期可能加一天(日界线、180度重合),可能不变(日界线、180不重合)。
5,沥青路面的主要问题
1、沥青路面的车辙车辙是路面结构层及土基在行车重复荷载作用下的补充压实,以致结构层材料的侧向位移所产生的累积永久变形。 车辙属变形类,是指路面上沿行车轮迹产生的纵向带状凹槽,深度1.5cm以上。车辙是在行车荷载重复作用下,路面产生永久性变形积累形成的带状凹槽。车辙降低了路面平整度,当车辙达到一定深度时,由于辙槽内积水,极易发生汽车飘滑而导致交通事故。产生车辙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设计不合理以及车辆严重超载导致的。影响沥青路面车辙深度的主要因素是沥青路面结构和沥青混凝土本身的内在因素,以及气候和交通量及交通组成等的外界因素。车辙产生的主要原因有:(1)沥青混合料油石比过大;(2)表面磨损过度:(3)雨水侵入沥青混凝土内部;(4)由于基层含不稳定夹层而导致路面横向推挤形成波形车辙。 2、推移拥包主要是由于沥青混合料路面在水平荷载作用下抗剪强度不足所引起的。导致此类沥青混合料抗剪强度不足的内在原因主要有:混合料用油量过大,细集料或填料过多,沥青标号选择不合适,在沥青混合料铺筑之前表面平整度差,上下层间光滑接触,无层间黏结力等,实际的原因则是其中一种或数种原因的共同作用。其外界原因可能是夏季高温时间长、交通量大、车速慢,特别是刹车较多的路段,易产生推移、拥包等。 3、泛油 泛油是指沥青混合料内部多余的沥青在车辆荷载作用下向沥青路面表面迁移的结果。泛油的主要原因是沥青用量过大或压实沥青混合料的残留空隙率太小。 4、裂缝沥青路面开裂的主要原因可分为两大类:一种是由于行车荷载的作用而产生的结构性破坏裂缝,一般称之为荷载型裂缝。另一种主要是由于沥青面层温度变化而产生的温度裂缝,包括低温收缩裂缝和疲劳裂缝,一般称之为非荷载型裂缝。 非荷载型裂缝横向收缩裂缝 位于路面面层的沥青混合料结构层,直接受到气温变化的影响,待温度应力积累到超过沥青混合料的极限抗拉强度时,路面就将出现裂缝,以便将应力释放出去。另外,接近表面的沥青比内部沥青更易老化。沥青混合料的极限拉伸应变小,应力松驰性变差,也是容易产生裂缝的一个重要因素。沥青材料在较高温度条件下,具有良好的应力松驰性能,温度升降产生的变形不致于产生过大的温度应力,但当气温大幅度下降时,沥青材料逐渐发硬并开始收缩。由于沥青路面宽度有限,收缩受路面结构的相互约束小,所以低温裂缝主要是横向的。 温度疲劳裂缝 产生低温裂缝的是沥青混凝土层,这种裂缝主要发生在日温差大的地区。由于温度反复升降导致沥青面层温度应力疲劳,使沥青混合料的极限拉伸应变(或劲度模量)变小,加上沥青的老化使沥青劲度增高,应力松驰性能降低,最终达到极限抗拉强度使路面产生裂缝。 反射裂缝 沥青材料在较高温度条件下,具有良好的应力松弛性能,温度升降产生的变形不至于产生过高的温度应力。但在冬季气温骤降时,土基和路面基层由于受温度变化,冬季冰冻产生的膨胀,导致路基和基层产生裂缝并反射到沥青面层,沥青混合料的应力松弛赶不上温度应力的增长,同时劲度急剧增大,超过混合料的极限强度或极限拉伸应变,便会产生开裂。那就是由于水泥、石灰、粉煤灰稳定类的半刚性基层的收缩中,或者已经开裂了的半刚性基层在裂缝部位的应力集中与沥青面层的低温收缩、荷载作用产生的综合作用,使温度裂缝较多地产生。这些裂缝实际上是温缩裂缝和半刚性基层收缩裂缝的反射裂缝的反射性裂缝的综合裂缝。 (1)半刚性路面的反射裂缝和对应裂缝 冬季或在寒冷地区,在结合得好的沥青面层下,开裂的半刚性基层的水平位移使得直接在裂缝上的面层内产生大的拉应力或拉应变,由于在较低温度下沥青面层通常较硬,它只能承受小的拉应力或拉应变,因此容易被拉裂,并且裂缝的扩展途径是由下至上的。沥青面层的厚度愈薄,反射裂缝形成的愈早和愈多。 (2)由半刚性基层干缩开裂引起的反射裂缝或对应裂缝 对于新铺的半刚性基层,随着混合料中水分的减少,要产生干缩和干缩应力;水分减少得愈多愈快,产生的干缩应力和干缩应变就愈大。在已经产生干缩裂缝的半刚性基层上铺筑沥青面层,在较薄沥青面层的情况下,半刚性基层的裂缝会由于温度应力而使面层底部先开裂,并较快形成反射裂缝。 冻缩裂缝冻缩裂缝主要是路基冻胀及收缩产生的开裂。这种裂缝在路面与路肩交界处最常见。 影响沥青混合料低温抗裂性的因素 影响沥青混合料低温抗裂性的主要因素有:材料特性如沥青的感温性、感时性、老化性能等,路面结构几何尺寸如面层的厚度等,气温等环境因素如温差等。 荷载型裂缝(1)沥青路面的结构性破坏裂缝主要是由于行车荷载引起的。在车轮荷载作用下,大于半刚性基层材料的抗拉强度时,半刚性基层的底部就会很快开裂。在行车荷载的反复作用下,底部的裂缝会逐渐扩展到上部,并使沥青面层也产生开裂破坏。影响拉应力主要因素有面层的厚度、基层本身的厚度、基层的回弹模量和下承层的回弹模量。选取不同的沥青面层厚度和半刚性基层厚度,通过试验得出半刚性基层底部的拉应力与半刚性材料回弹模量间的关系曲线。 (2)在半刚性基层下采用半刚性材料做底基层,可使基层底面由行车荷载产生的拉应力明显减小,甚至还小于半刚性底基层底面产生的拉应力,这对半刚性基层承受行车荷载的反复作用是十分有利的。 裂缝产生因素有:1、沥青和沥青结合料的性质是影响沥青路面温度开裂的最主要原因。沥青的品种和等级也是影响沥青路面开裂的重要因素。在长期的实践经验中,选用高粘度、低稠度的沥青,其温度敏感性较低,能延迟温度裂缝的产生。 2、基层材料的性质基层材料的收缩性愈小,面层裂缝愈少。基层上有透层油以加强与面层的粘结对抗开裂是有好处的,基层材料种类对沥青面层的裂缝率有明显影响。 3、气候条件 沥青未达到适合本地区气候条件和使用要求的质量标准,低温抗变形能力较差,致使沥青面层在低温下产生收缩开裂。地基处理不当,路基碾压不均匀,造成路基沉降不均匀。 3、交通量和车辆类型 随着交通运输的高速发展。原有的路面强度日趋不足,路面满足不了交通量迅速增长和汽车载重明显增大的需求,沥青路面过早产生疲劳破坏,沥青路面很快开裂。 4、原结构设计不合理,未充分考虑到各种不利因素,施工质量不好,沥青路面面层厚度不足,沥青路面原材料的品质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路面强度明显不能满足行车要求。在行车作用下,特别是超大吨位车辆的频繁碾压,沥青路面很快开裂。 施工因素主要指半刚性基层材料的碾压含水量,半刚性基层完成后的暴晒时间等因素。 5、沥青路面的松散松散是直接影响行车安全的路面病害,松散可能出现在整个路面表面。也可能在局部区域出现,但由于行车作用,一般在轮迹带比较严重。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有:(1)局部路基和基层不均匀沉降引起路面破坏;(2)碎石中含有风化颗粒,水侵入后引起沥青剥离;(3)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多,沥青结合料本身的粘结性能降低,促使面层与轮胎接触部分的沥青磨耗,造成沥青含量减少,细集料散失;(4)机械损害或油污染。 6、沥青路面的水损害沥青路面在存在水分的条件下,经受交通荷载和温度涨缩的反复作用,一方面水分逐步侵入到沥青与集料的界面上,同时由于水动力的作用。沥青膜渐渐地从集料表面剥离,并导致集料之间的粘结力丧失而发生路面破坏。沥青路面产生水损害的原因主要有材料、设计、施工、土基和基层、超载车辆等原因。脱皮(松散类)沥青路面脱皮是指路面面层层状脱落,面积0.1 ㎡以上。导致沥青路面脱皮主要是因为水损害。 7、沥青路面的冻胀和翻浆沥青路面产生冻胀和翻浆主要是在冻融时期,因为水的侵入和路基土的水稳定性能差,由于冰冻的作用,路基上层积聚的水分冻结后引起路面胀起并开裂。道路翻浆是水、土质、温度、路面和行车荷载五个主要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水、土、温度构成翻浆的三个自然因素,缺少任何一个因素都不可能形成翻浆。 8、沥青路面的沉陷沉陷是路面变形中最普遍的一种,特点是面积大,涉及的结构层次深,主要出现在挖方段和填挖交界处。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1)土质路堑排水不畅,路床下部路基过湿润而产生不均匀沉降,引起路面局部下沉;(2)路面强度不能适应日益增长的交通量,易发生疲劳破坏:(3)路基或基层强度不足或填挖路基强度不一致,在车辆荷载作用下,路基或基层结构遭破坏而引起沉陷;(4)桥头路面沉降不均匀而引起沉陷并与桥面发生错位。
6,沥青路面工程设计中通过什么考虑来避免各种损坏的发生
1、对于2~5mm的裂缝可以用乳化沥青灌缝的方法处理2、大于5mm的裂缝可以用改性沥青(如SBS改性沥青)或密封胶灌缝,灌缝前必须开凿,并用吹风机清除缝内渣子,并干燥。3、路面推移以及泛油和油斑的预防措施和治理措施:提高混合料在压实后的内在稳定性,适度降低沥青和细集料的含量,提高混合料中多角碎石颗粒的含量,施工摊铺时尽量避免搅拌不匀的现象,如出现时可采用人工局部挑出。另外运输途中绝不能出现颠簸严重,运输时间长情况。
7,工程变更估价的原则有哪些,工程变更
准施工招标文件对变更工程估价规定:
15.3.2 变更估价
(1)除专用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报价内容应根据第15.4款约定的估价原则,详细开列变更工作的价格组成及其依据,并附必要的施工方法说明和有关图纸。
(2)变更工作影响工期的,承包人应提出调整工期的具体细节。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提交要求提前或延长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及相应施工措施等详细资料。
(3)除专用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14天内,根据第15.4款约定的估价原则,按照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5.4.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15.4.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15.4.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NRB对变更工程估价规定:13.3变更程序
如果业主在发出变更指示前要求承包商提出一份建议书,承包商应尽快做出书面回应,或提出他不能照办的理由(如果情况如此),或提交:
(a) 对建议的设计和(或)要完成的工作的说明,以及实施的进度计划;
(b) 根据第8.3款[进度计划]和竣工时间的要求,承包商对进度计划做出必要修改的建议书;
(c) 承包商对调整价格的建议书。
业主收到此类(根据第13.2款[价值工程]的规定或其他规定提出的)建议书后,应尽快给予批准、不批准、或提出意见的回复。在等待答复期间,承包商不应延误任何工作。
应由业主向承包商发出执行每项变更并附做好各项费用记录的任何要求的指示,承包商应确认收到该指示。
为指示或批准一项变更,业主应按照第3.5款[确定]的要求,商定或确定对价格和付款计划表的调整。这些调整应包括合理的利润,如果适用,并应考虑承包商根据第13.2款[价值工程]提交的建议。
变更因素:包括如下几方面: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中约定的工程量; (3)增减中约定的工程内容; (4)改变工程质量、性质或工程类型;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 (6)为使工程竣工而必需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
各自优缺点:国内的工程变更管理,尽管也有很详细的规定和相应的工作流程,但是在实际 操作中却总是差强人意。 除了现行法制和体制的不完善以及承包商意识的不足的外 部客观因素以外,作为发包人自身研究和探讨工程变更管理改革的目标模式及实现途 径,对于有效地促进工程阶段管理的深化和细化,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保证合 同的顺利,有效实现工程阶段的成本控制具有重大意义。
8,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主要条款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主要条款 (一)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 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勘查、设计单位接到发包人的要约和计划任务书、建设地址报告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在书面合同签字或盖章后合同生效。 勘察、设计如由一单位完成,则应签订一个勘察设计合同;若由两个不同单位承担,则应分别订立合同。 建设工程的设计由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进行时,建设单位可与主体工程设计人签订总承包合同,民承包人与分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总承包人对全部工程设计向发包人负责,分包人就其承包的部分对总承包人负责并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施工、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订立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已获批准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和总概算等文件,就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时,即可签订建筑施工和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可以将全部施工安装工程发包给一个单位总承包,也可以发包给几个单位分别承包。一个承包人总承包的,可以将承包的工程,部分分包给其他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总承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分包人对总承包人负责并对发包人负连带责任。 (三)分承包的禁止 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对于应当由一个施工人完成的工作,总承包人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给若干个分承包人;总承包人经发包人许可,可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不得将全部工程交由第三人完成。如果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准用承揽合同,发包人有合同解除权。 (四)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 勘查、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又称建筑安装合同,主要条款有: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4)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造价; (6)建设工程施工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7)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 (8)建设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期限; (9)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10)建设工程施工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