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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与躲避和回避的区分?
逃避与躲避和回避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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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与躲避和回避的区分?

逃避【táo bì】 释义:逃走避开。 出自《后汉书·赵岐传》 躲避 [ duǒ bì ] 基本释义 1.故意离开或隐蔽起来,使人看不见:这几天他好像有意~我。 2.离开对自己不利的事物:~风雨。不应该~困难。 回避 [ huí bì ] 基本释义 1.让开,避开。 2.为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法律规定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和其他关系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参与本案审理的诉讼制度。此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回避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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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是什么

法律分析:回避是指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加办理该案的一项诉讼制度。设立回避制度的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