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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动火令由什么人审批

建筑动火令由什么人审批

动用明火审批手续: 1、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条例,结合项目管理具体情况。 2、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实行三级审批制度。 3、一级动火的作业范围及审批程序。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已经建成且投入使用的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 第三条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筑高度超过一百米的高层建筑应当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七条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三)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六)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七)按照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对一级动火工作票的签发,审核和批准有何要求

1、一级动火作业应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由项目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批,并报公安消防部门备案或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期限为3天。
2、二级动火作业应由施工管理人员在4天前提出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工地主管领导审批。
3、三级动火作业,应由所在班组长在动火前7天提出申请,报项目防火管理人员批准

3,一二三级动火证审批流程

法律分析:一二三级动火及动火审批程序1、 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备后,方可动火。2、 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3、 三级动火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1、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2、 小型油箱等容器。3、 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为三级动火作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动火审批手续是什么?

动火审批手续根据动火级别不同而不同。 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订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动火证当日有效,如动火地点发生变化,则需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动火作业的准备工作 通常易燃易爆石化设备切割前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通常需要隔离、清洗、置换、检测残留等环节后才能进行切割作业,最为关键、最为复杂的是清洗置换环节。 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等)、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然后经过专用仪器检测,残留值低于要求时,在进行切割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谁审批

法律分析: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工程部及行政部主管部门审查再由协理批准后,方可动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6,二级动火作业由谁审批

法律分析: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工程部及行政部主管部门审查再由协理批准后,方可动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保卫部门复检签字后,报厂长(经理)或生产副厂长(副经理)终审批准。(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签字,报保卫部门终审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衍生问题:三级动火证谁批准?三级动火证批准人由部门领导签字,三级动火即指在生产中动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种的作业,如熬沥青、烘砂、烤板等明火作业和凿水泥基础、打墙眼、电气设备的耐压试验、电烙铁锡焊、凿键槽、开坡口等易产生火花或高温的作业等都属于动火的范围。动火作业根据作业区域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个级别。 动火作业所用的工具一般是指电焊、气焊、喷灯、砂轮、电钻等。

7,二级动火证由谁审批

法律分析: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工程部及行政部主管部门审查再由协理批准后,方可动火。 法律依据:《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动火作业定义 使用气焊、电焊、喷灯等焊割工具,在煤气、氧气的生产设施、输送管道、储罐、容器和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管道及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的设备上,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施工作业。 3.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和三级动火作业三类。 3.1 一级动火作业 3.1.1工业及民用煤气生产设施(储罐、容器等)、DN200mm煤气输送管道的本体及与本体水平净距1米范围内动火作业。 3.1.2 DN80mm氧气输送管道动火作业。 3.1.3 A级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作业(见表1)。

8,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法律分析:(1)一级动火。即可能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由本单位技安部门和保卫部门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 (2)二级动火。即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由动火单位技安部门和保卫部门提出意见,防火责任人加具意见,报公司技安科和保卫科共同审核,经公司防火责任人审批。 (3)三级动火。即可能发生持大火灾事故的,由公司技安科和保卫科提出意见,防火责任人加具意见,经集团公司技安部门会同保卫部门共同审核,报集团公司防火责任人审批,并报市消防部门备案。若有疑难问题,还须邀请市劳动、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共同研究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9,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什么制度

法律分析:施工现场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执行事前审批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