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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聊城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的人事考试中心业务

聊城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的人事考试中心业务

一、承担国家人事部和中央有关部委委托的山东地区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二、承担国家人事部和中央有关部委委托及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工作;三、承担国家人事部和中央有关部委委托的山东地区全国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四、承担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山东地区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五、承担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六、承担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核考务工作;七、承担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社会化考试;八、承担省人事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2,聊城2018年事业单位统考公告出来了不?

您好!您很幸运啊!今天聊城市属事业单位和冠县事业单位统考公告刚刚发布!其他县区预计这两天也会发布,可以留意一下。 以市属为例,先给你简单介绍一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2月11日 9:00-2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2月11日11:00-2月14日12:00 报名网址:(聊城人事考试网)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2月11日11:00-2月14日12:00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2月11日11:00- 2月14日16:00 缴费成功人员于2018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类 下午 14:00-16:30 教育类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教育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 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二)面试 面试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 查看公告原文,推荐看一下 2018聊城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事业单位考试信息汇总 希望以上的回答帮助到您了哦!

3,2018年,到目前聊城都有哪些地方有事业单位统考?另外有没有一些报名常见问题解决办法?

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问题!
从1月31日开始,2018年聊城事业单位统考公考陆续发布,至今为止,聊城市直、度假区、冠县、临清、阳谷、东阿、莘县、高唐、茌平都出来公告啦!只剩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三个地方了!有木有很激动!话说聊城也是够调皮的,之前明明摆出一副不统考的架势,结果这才两三天,突然蹦出这么多公告,很多小伙伴都有惊无喜……毕竟,复习时间缩短了好多呢!不过有句老话说的好,“既来之,则安之。”公告已经发布了,说啥也没用了,所以抓紧一切时间备考就好了。
2018事业单位常见问题解答
1、聊城事业单位统考是否使用全省统一试卷?
答:是的,聊城也使用山东省统考试卷,题型参考2017年统考题型。
2、1月份刚参加了教师资格证面试,可以参加本次统考教育类吗?
答:这个问题得看公告了,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简章和简章附件(报考须知),里边会有规定,目前来看,统考教育类要求往届生报名当天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应届生需在7月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部分地区如度假区,应往届都需要在报名当日拿到资格证(应届生基本不能报考了)。
但是针对这个问题小编还是想多说几句:根据以往的经验,报名的时候持有成绩合格证明基本上就等同于拿到了资格证,如要求填写资格证编码,可填写“笔试面试合格,取得成绩合格证明,待认定”的字样。1月份未出成绩的小伙伴也可以这样写。假装自己已经通过面试(偷笑)。因为,后期还会有聘用制教师的招聘,依然是公基+教基的模式。通过了审核,是最好的情况,后期审核也没有问题。未通过审核,也不要放弃复习。反正都是要上岸的,还要继续去备考去参加其他考试。值得注意的是,市属事业单位教育类不需要资格证!
3、2018聊城聘用制招考简章什么时候发布?
答:聘用制目测不会参加本次统考,预计会在4-5月份发布公告。
4、资格证笔试面试合格,拿到了成绩合格证明就可以报考教育类吗?
答:是的,具体报名办法参考问题2。
5、这次一个人可以报考几个职位?综合类和教育类可以各报一个吗?
答:一个简章就是一个报名入口,同一个简章只能报考一类职位。也就是市属只能报一个。但是市属和县区可以各报一个,其他县区也是一样,大家明白什么意思了吧?
6、2018聊城事业单位统考有户籍限制吗?
答:目前来看,部分县区是有户籍限制的,比如莘县、东阿乡镇小学,这是为了留住人才制定的措施,并不是地方保护,小伙伴的机会还是很多哒!
7、什么是定向岗位?我可以报考吗?
答:定向岗位是指,为某类人制定的岗位。不符合这类人的不能报考,简章的报名条件中会有详细说明,这类人目前来说包含但不限于:选调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退役士兵等。不符合条件的千万不要报这类岗位,即使参加了笔试,面试审核也不会通过的,真的不骗你,这都是血的教训!
8、聊城事业单位统考各类笔试考什么?
答:小编的内心是拒绝回答这个问题的,不要问原因,自己去反省~如果连最基本的了解都没有的话,怎么可能会复习好,更别谈上岸了。不过,对于这类小白考生来讲,还是有补救措施的,赶快去买历年统考真题,看看题型,熟悉内容,尤其是2017年的,题型有了新变化哦,最好还是以2017年的为准。
最后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一举成功!
希望我的回答已解决您的疑问,祝您生活愉快!

4,2014年聊城市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年聊城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还没公布哦!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山东省公务员局于2014年4月2日发布的消息,山东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前期工作,正在按规定程序进行,笔试时间初步安排在2014年6月份。所以大致推算出报名可能在5月份哦。具体招考信息敬请各位考生留意聊城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聊城中公教育网站。 建议亲提前做好备考准备,抢占备考先机,祝您考试成功!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5,2014年聊城市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年聊城市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还没有公布,预计会在3月中上询公布,具体的2014年聊城市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你可以登陆聊城人事考试信息网或者是聊城中公教育网站进行查询。
  2014聊城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http://liaocheng.offcn.com/html/2014/02/4738.html,
  2013山东省考的时间安排,你可以根据去年的时间安排指定自己的复习计划:
  报名时间:3月15日-19日
  查询时间:3月15日-3月20日
  网上缴费:3月15日-3月21日
  打印准考证:4月9日-4月12日
  笔试时间:4月13日
  面试时间:6月2日-6月5日
  加油,祝考试成功!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6,聊城临清事业单位2014年考试成绩怎么查呢??面试人员名单呢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聊城临清事业单位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相关信息: 面试。综合岗位、卫生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中小学教师采用试讲的方式,幼儿教师采用试讲与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在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清人才网择期公布。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合成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因弃权或不合格人员造成空缺不实行递补。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7,事业单位面试一般几道题?是结构化面试吗?

面试形式一般是结构化面试 2.结构化面试题量及组织方式 (1)题量:2题或3题/套。 (2)组织方式: ①时间安排:一般为2题/7或8分钟,3题/10或15分钟,以3道题目的情况居多,剩余最后2分钟时会提醒。 ②考官构成:有引导员引导,考官6-9人,其中以7名考官的情况居多,另外计时员1人或2人,监督员1人或2人,记分员1人或2人。 ③答题过程: 一般有3种答题方式:思考一道回答一道,但只记录总的答题时间;或一起思考一起回答分别记录总的思考时间和答题时间;部分考场也允许考生在以上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 ④考场情况:考场内一般提供草稿纸、笔、题本,以考生看题为主。

8,公务员面试有几道题?多长时间回答一道最好?

你好,
公务员面试一般分为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两种。
现在大部分都是采用结构化面试题目的,今年4月份省级联考刚参加过。
计3道题总计10分钟,即平均一题听题,思考,答题约3分钟。
主考官读一题答一题的,桌面也有题本和草稿纸,但考官读题时建议不要答题是礼貌,读完后思考半分钟左右开始答题,每题控制在两分半钟为好,到了8分钟时计时员会提醒注意答题时间的。
题目类型分为三种:
1、综合分析题、社会时事政治。
2、哲理类题目。
3、人际交往应变意识或计划组织协调题。
每个省考面试题型是会有所不同。
谢谢

9,山东省公务员考试

按照各机关招考职位的工作性质,将招考职位具体划分为A、B、C三个类别,分别命制相对应的申论试题。
1、A类试卷:各级机关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A类试卷;
2、B类试卷:各级机关中从事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B类试卷;
3、C类试卷:各级机关中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申论考试使用C类试卷。
山东省考abc类职位有什么不同?就2013年山东省考形式来看,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AB为专业化考试?C为常规化申论?
自山东省考考试大纲出现之后,关于申论ABC的议论就没有间断,中公教育虽不断提醒不会出现专业性题目,仍有部分考生因为法律、财经专业背景知识而放弃报考A、B类岗位。
从ABC三类试卷可以看出:A为“谈执法”,B为“谈算账”,C为“谈发展”。正如公告中所言,分为三类试卷且主题选择有针对性。但细细看材料,三类试卷的材料大同小异,均是由数据型、案例型、观点型材料组成;题目更是如“同胞兄弟”,均为归纳概括、综合分析中的启示分析、贯彻执行、申发论述。
如此看来,要想得到申论的高分并非复习专业知识,而是要掌握申论的根本应答方法,即有效的阅读方法,正确的立场以及白金法则。
二、在题目设计上——AB难度相当,C类略难
ABC试卷采取四题形式,延续了联考的特征,C类虽有四大大题,但是题有两小问,这和我们过去的预测完全一致,这体现了向国考五题靠近的趋势。
2011、2012年两年未考的公文题型华丽回归。去年应用文写作采用了一些创新考法,比如不给定文种,需要结合题目要求和材料内容,更加情景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难度。
三、主题的选择:热or冷;局部or全局
山东省考的主题历来选择以冷、偏,然2013年选择的是热门话题但又非特别热门,如门票经济、超载超限、经济转型;对于经济转型这点,去年在中公教育的热点解析峰会上进行了详细的讲述,参加峰会同学基本都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做起来自然游刃有余。
A、B、C分别围绕一个主题,山东2010、2011年参加多省公务员考试,2012年恢复自主命题。虽在选题和题目设置上向多省公务员考试靠近,但自主命题仍延续历来淡化本省基本省情的特点,选取全国性时政热点,反映时下中国正在发生着的深刻变化。
其他问题可以私信我

10,2007山东公务员什么时候报名

这是2007年山东省招考公务员简章,仔细看哦。祝你成功!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事厅
关于2007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办发〔2007〕47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我省各级机关的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确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2007年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为了确保本次考录(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录(选)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务员基本条件,并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2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期间出生)。
2、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大学专科毕业满两年,且均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
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2006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全省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除因职位特殊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外,不得对报考人员的学历性质、地域、户籍等方面加以限制。
省、市级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能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基层工作两年以上(2005年以前毕业的选调生,含2005年),身体健康。
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劳教系统招考公务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录用计划
今年编制公务员录用计划的原则,一是严格按照编制定员补充,凡安排录用计划的单位,一律控制在核定的行政编制以内。二是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充实基层公务员队伍。三是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相衔接,对公务员法实施以前已经列入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没有明确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不安排录用计划。
各市、各部门考录公务员,必须在行政编制定员内、按照省统一下达的录用计划进行(具体录用计划见附件1-8)。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根据录用计划和本通知规定,统一制发本市的招考简章,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审核同意后发布。省直机关的招考简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制发。招考简章内容包括:用人部门和职位、录用人数、资格条件、报名办法、考试录取办法及其他相关事项。省、市级机关招考普通管理职位工作人员的,按部门组织报考,不再分具体职位;县级机关相同职位,可予以适当归并,在县(市、区)范围内统一竞争;专业性较强的招考职位,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对报考人员作出所学专业方面的报考限制,不再进行专业考试。报考专业条件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并对是否允许相近专业人员报考作出规定。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在省、市、县机关的录用计划中,除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数量,原则上应占录用计划的50%。省垂直管理部门市级机关选调生录用计划,由有关市委组织部会同用人部门协商确定。各市的具体考选方案,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审核备案。
录用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今年省直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7年 3月21日-25日。
查询时间:2007年 3月22日-27日。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果用人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用人部门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有条件的用人部门,可以组织人员进行网上在线咨询和交流。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用人部门应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报考省直机关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07年3月22日-27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省直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7年4月1日-6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市级机关报名工作应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市要进行网上收费。县级以下机关的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方式,由各市自行研究确定。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其中大学专科毕业文化程度的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2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其他
省属监狱劳教单位的报名及考务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省垂直管理系统市以下基层单位报名及其他考务组织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其招考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等由省级主管部门汇总报省人事厅审核后公布。各市要在报名结束后的3日内,将报名的有关统计数据报省人事厅。
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 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3年内报考我省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上述人员报名时不实行网上缴费,按各考试机构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报名确认和交费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省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各市委组织部根据考选的条件要求,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结合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报名。报名时,填写《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不填报具体的用人部门。报名结束后,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审核汇总,并将《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统计表等材料报省委组织部。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级机关的笔试同步进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省和市分别阅卷。
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4月8日。
上午8∶30-11∶00 申论
下午2∶30-4∶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今年报考我省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制,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省直部门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招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市级以下机关的,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备案。笔试成绩上网公示。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机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题分为通用和体现部门职位特点两部分,前者所占比例为70%左右,由省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后者所占比例为30%左右,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或委托用人部门命制。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的面试试题,可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乡镇工作特点单独命制。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每个面试考评组设考官不少于7人,其中市级以上用人部门面试考官不超过1人。考官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选调熟悉面试理论、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考评组中,持有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面试考官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面试考官总数的50%。
省直机关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市级以下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市要对全部县级机关面试考官进行跨县(市、区)交流,有条件的可跨市交流。
省直机关面试时间为5月15日-1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计划录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面向社会招考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上网公示。
省直机关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市级以下机关的面试,可与省直机关同步进行,也可自行确定组织时间。
(三)选调生考试
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已具备公务员身份,不再参加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笔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单独命题,重点测试选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
省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并组织人选另行填报具体的报考部门。对报考人员达不到录用计划3倍的部门,由省委组织部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从报考人数超过录用计划的部门进行调剂。面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
市级机关选调生的考选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参照省里的做法组织实施。
五、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如用人部门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2名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体检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省直机关的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部门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市级以下机关的考核体检工作由各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实施办法。
(一)体检
全省公务员考录(选)的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执行。体检时,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用人部门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二)考核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用人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后,应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六、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核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的拟录用人员,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省直机关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用人部门根据体检、考核情况,确定录取人选,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七、监督检查
为保证考录(选)工作的公正性,各地、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将招考职位、报考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情况,以网上公示或登报公示等形式,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务员录用的纪律和制度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选)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理。凡发生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事考录(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八、组织领导
这次考录(选)公务员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准确把握政策,认真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切实改进作风,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录(选)工作顺利进行。
九、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1,关于2007年山东省选调生及公务员的问题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事厅

关于2007年山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办发〔2007〕47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我省各级机关的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确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2007年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为了确保本次考录(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录(选)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务员基本条件,并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2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期间出生)。
2、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大学专科毕业满两年,且均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
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2006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全省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除因职位特殊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外,不得对报考人员的学历性质、地域、户籍等方面加以限制。
省、市级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能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基层工作两年以上(2005年以前毕业的选调生,含2005年),身体健康。
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劳教系统招考公务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录用计划
今年编制公务员录用计划的原则,一是严格按照编制定员补充,凡安排录用计划的单位,一律控制在核定的行政编制以内。二是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充实基层公务员队伍。三是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相衔接,对公务员法实施以前已经列入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没有明确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不安排录用计划。
各市、各部门考录公务员,必须在行政编制定员内、按照省统一下达的录用计划进行(具体录用计划见附件1-8)。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根据录用计划和本通知规定,统一制发本市的招考简章,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审核同意后发布。省直机关的招考简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制发。招考简章内容包括:用人部门和职位、录用人数、资格条件、报名办法、考试录取办法及其他相关事项。省、市级机关招考普通管理职位工作人员的,按部门组织报考,不再分具体职位;县级机关相同职位,可予以适当归并,在县(市、区)范围内统一竞争;专业性较强的招考职位,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对报考人员作出所学专业方面的报考限制,不再进行专业考试。报考专业条件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并对是否允许相近专业人员报考作出规定。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在省、市、县机关的录用计划中,除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数量,原则上应占录用计划的50%。省垂直管理部门市级机关选调生录用计划,由有关市委组织部会同用人部门协商确定。各市的具体考选方案,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审核备案。
录用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今年省直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7年 3月21日-25日。
查询时间:2007年 3月22日-27日。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果用人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用人部门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有条件的用人部门,可以组织人员进行网上在线咨询和交流。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用人部门应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报考省直机关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07年3月22日-27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省直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7年4月1日-6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市级机关报名工作应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市要进行网上收费。县级以下机关的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方式,由各市自行研究确定。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其中大学专科毕业文化程度的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2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其他
省属监狱劳教单位的报名及考务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省垂直管理系统市以下基层单位报名及其他考务组织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其招考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等由省级主管部门汇总报省人事厅审核后公布。各市要在报名结束后的3日内,将报名的有关统计数据报省人事厅。
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 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3年内报考我省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上述人员报名时不实行网上缴费,按各考试机构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报名确认和交费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省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各市委组织部根据考选的条件要求,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结合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报名。报名时,填写《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不填报具体的用人部门。报名结束后,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审核汇总,并将《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统计表等材料报省委组织部。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级机关的笔试同步进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省和市分别阅卷。
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4月8日。
上午8∶30-11∶00 申论
下午2∶30-4∶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今年报考我省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制,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省直部门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招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市级以下机关的,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备案。笔试成绩上网公示。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机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题分为通用和体现部门职位特点两部分,前者所占比例为70%左右,由省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后者所占比例为30%左右,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或委托用人部门命制。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的面试试题,可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乡镇工作特点单独命制。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每个面试考评组设考官不少于7人,其中市级以上用人部门面试考官不超过1人。考官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选调熟悉面试理论、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考评组中,持有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面试考官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面试考官总数的50%。
省直机关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市级以下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市要对全部县级机关面试考官进行跨县(市、区)交流,有条件的可跨市交流。
省直机关面试时间为5月15日-1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计划录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面向社会招考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上网公示。
省直机关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市级以下机关的面试,可与省直机关同步进行,也可自行确定组织时间。
(三)选调生考试
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已具备公务员身份,不再参加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笔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单独命题,重点测试选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
省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并组织人选另行填报具体的报考部门。对报考人员达不到录用计划3倍的部门,由省委组织部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从报考人数超过录用计划的部门进行调剂。面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
市级机关选调生的考选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参照省里的做法组织实施。
五、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如用人部门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2名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体检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省直机关的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部门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市级以下机关的考核体检工作由各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实施办法。
(一)体检
全省公务员考录(选)的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执行。体检时,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用人部门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二)考核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用人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后,应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六、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核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的拟录用人员,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省直机关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用人部门根据体检、考核情况,确定录取人选,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七、监督检查
为保证考录(选)工作的公正性,各地、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将招考职位、报考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情况,以网上公示或登报公示等形式,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务员录用的纪律和制度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选)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理。凡发生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事考录(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八、组织领导
这次考录(选)公务员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准确把握政策,认真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切实改进作风,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录(选)工作顺利进行。
九、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