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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的定义是什么?
“安全生产”,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根据企业的管理目标,在分析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基础上确定安全生产所要达到的目标并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目标通常以千人负伤率、人万吨产品死亡率、尘毒作业点合格率、噪声作业点合格率和设备完好率等预期达到的目标值来表示。 《辞海》中将“安全生产”解释为:为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形成良好劳动环境和工作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动。 拓展资料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安全生产
2,安全的概念是什么?
安全
1、安全的基本定义
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的危害的隐患。
2、安全的广义与狭义
狭义的安全,就是人类的个体与周围的环境的相容性!相容性很好的话,表明生存环境非常宽容!人们幸福安康娱乐休闲富足!
广义的安全则是指人类的生存环境——地球的生态安全!包括来自宇宙的多种复杂的天文危险隐患的识别!
3、安全的通俗理解
无危为安,无损为全
安全就是使人的身心健康免受外界因素影响的状态。
安全也可以看做是人、机具及人和机具构成的环境三者处于协调/平衡状态,一旦打破这种平衡,安全就不存在了。
4、安全的高度理解
人们可以理解为国家安全、民族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国际安全、区域安全,还有常见的企业安全等。
5、安全的前沿
生态安全、核安全
6 安全
还有性安全,指男女性生活的公共道德安全。
3,《安全》怎么解释?
人们之所以把英文中的“security”翻译成中文的“安全”,同时把中文的“安全”翻译成英文的“security”,就是因为“安全”和“security”具有共同的含义,具体来说就是它们都具有表示一种存在状态的共同含义,即表示“免于危险”或“没有危险”的状态。这种共同含义,就是“安全”一词的基本含义。因此,没有危险是安全的特有属性,也是本质属性。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在辞书中,还是在学术研究中,人们经常把安全与“不受威胁”、“不出事故”等联系在一起,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认为“不存在威胁”、“不出事故”、“不受侵害”就是安全的特有属性。安全肯定是不受威胁、不出事故、不受侵害的,但是不受威胁、不出事故、不受侵害并不一定就安全。某些不安全状态也可能有“不存在威胁”或“不受威胁”的属性。例如,当某一主体没有受到外部威胁但却因内在因素而不安全时,不受威胁便成了这种特殊情况下不安全的属性。这是一种不受威胁或没有威胁状态下的不安全。 因此,“不存在威胁”、“不受威胁”、“不出事故”、“不受侵害”等等,并不是安全的特有属性。 那么,什么是安全的特有属性呢?安全的特有属性就是“没有危险”。单是没有外在威胁,并不是安全的特有属性;单是没有内在的疾患,也不是安全的特有属性。但是,包括了没有威胁和没有疾患这样内外两个方面的“没有危险”,则是安全的特有属性了。
4,词语安全生产责任制怎么解释
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指企业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在一定岗位上的劳动者个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一种制度,也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工伤事故和职业性疾病就会减少。反之,就会职责不清,相互推诿,而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无人负责,无法进行,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就会不断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经长期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实践证明的成功制度与措施。这一制度与措施最早见于国务院1963年3月30日颁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即《五项规定》)。《五项规定》中要求,企业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各自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必须加以明确的规定。《五项规定》还要求: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即“五同时”制度);企业单位中的生产、技术、设计、供销、运输、财务等各有关专职机构,都应在各自的企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企业单位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劳动保护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企业单位各生产小组都应设置不脱产的安全生产管理员;企业职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侠和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制度,《安全生产法》把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安全管理必须实行的一项基本制度,在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呼经十七条第一款作了明确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