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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明补充耕地指标是什么

三明补充耕地指标是什么

2022年三明市补充补充耕地任务5100亩,其中自然资源部门3500亩,农业农村部门1600亩。补充耕地指标是指通过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复垦、耕地提质改造、旱地改水田等土地整治项目所形成的,经验收认定并完成项目信息报备后,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有效补充耕地指标。补充耕地指标包括新增耕地面积、新增水田面积和新增粮食产能3项指标。新增耕地面积由项目建设前后耕地面积之差得到;新增产能由新增耕地增加的产能、提质改造耕地增加的产能之和得到;新增水田面积由新增耕地中水田面积、旱地改造为水田面积、水浇地改造为水田面积之和得到。

2,解冻解扣补充耕地的指标是指什么

补充耕地指标,是指通过实施宜农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土地复垦及耕地提质改造形成的,经验收确认并完成项目信息报备后,可用于占补平衡的有效补充耕地指标。【摘要】
解冻解扣补充耕地的指标是指什么【提问】
补充耕地指标,是指通过实施宜农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土地复垦及耕地提质改造形成的,经验收确认并完成项目信息报备后,可用于占补平衡的有效补充耕地指标。【回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市坚持严保严管、改革创新、统筹协调、节约优先的原则,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专项开展了补充耕地项目核查整改工作,对补充耕地数量质量不到位、占多补少、占优补劣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确保了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的真实、准确,为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奠定了基础。【回答】
解冻解扣补充耕地的指标就是在文件指导下进行的。【回答】

3,补充耕地指标是什么意思

补充耕地指标,是指通过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复垦、耕地提质改造、旱地改水田等土地整治项目所形成的,经验收认定并通过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有效补充耕地指标,包括新增耕地数量、新增水田和新增粮食产能3项指标;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是指各市、县在满足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需要、落实耕地保有量任务、确保耕地总体质量不下降的前提下,将节余的补充耕地指标进行有偿出让、出售给有补充耕地指标需求的市、县或用地单位的行为。 一、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省份调节系数如下1、一档地区:北京、上海,调节系数为2;2、二档地区:天津、江苏、浙江、广东,调节系数为1.5;3、三档地区:辽宁、福建、山东,调节系数为1;4、四档地区: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调节系数为0.8;5、五档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调节系数为0.5。 二、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省级统筹申请文件。主要说明申请理由、申请规模和统筹资金筹备情况。重点说明项目来源、占用耕地面积和质量等别等基本情况;申请人补充耕地指标库存情况;需省级统筹的耕地数量、水田规模、粮食产能三类指标,应缴纳的补充耕地资金总额和按期足额缴纳的承诺意见。2、申请统筹指标的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3、申请统筹指标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4、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湖北省补充耕地指标省级统筹管理办法》第七条 省级统筹首先由省自然资源厅根据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将地方投资归集的补充耕地指标无偿划拨给申请人;仍不足以满足其重大建设项目占补平衡需求的,由省自然资源厅使用省级指标库其他指标或在省域内统筹,并要求申请人按本办法规定缴纳补充耕地经费。

4,补充耕地指标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在占补平衡具体操作中,各地区建立了补充耕地指标库。补充耕地指标在满足本区域耕地占补平衡需求的情况下,可用于跨区域耕地占补平衡调剂。补充耕地指标包括新增耕地面积、新增水田面积和新增粮食产能3项指标。新增耕地面积由项目建设前后耕地面积之差得到;新增产能由新增耕地增加的产能、提质改造耕地增加的产能之和得到;新增水田面积由新增耕地中水田面积、旱地改造为水田面积、水浇地改造为水田面积之和得到。目前我国补充耕地指标价格主要以政府确定指导价,通过交易平台公开竞价,参照国家统筹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标准等方式确定。政府指导价以综合考虑补充耕地成本、资源保护补偿和管护费用、市场供求情况等因素制定。不同地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指导价差异较大。非法占有耕地罪的立案标准1.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2.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3.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4.非法占用本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5.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5,18亿亩为什么要补充耕地面积

18亿亩耕地面积是我国的保护红线。,所以我们要坚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18亿亩是根据耕地保有量、人口数量、城乡建设用地数量、耕地后备资源数量、粮食需求等因素综合算出来的,不够就要补充,必须坚守。原因一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需要。二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根本要求。三是保障改革发展战略部署顺利推进的必然选择。

6,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目的

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中国人自给自足能吃饱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具体目的如下:1、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对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近年来又出台了强化对耕地保护的政策。虽然近年来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逐步下降,城镇和园区等各类建设大量圈占土地的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人口众多、人地关系紧张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耕地保护的利益补偿等长效机制还不健全,地方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尚欠缺;2、我国人均耕地少,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保有一定数量的耕地,保障国家生态安全,需要大力加强对具有生态功能的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而现实中耕地保护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优质耕地流失速度惊人。而且我国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只有2亿亩左右,60%以上分布在水源不足和生态脆弱地区,制约了我国耕地资源补充的能力;3、同时,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将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耕地,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也将需要调整一些耕地。今后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要构建激励与约束机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细化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包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规划用地布局、结构、用途管制要求等内容,明确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规模、禁止开垦的范围等要求,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布局,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7,国土部门规定的18亿亩基本农田的科学依据是什么?

1、首先,是确保中国粮食安全的需要。实现中国粮食基本自给的耕地面积最低是18亿亩。因此,保住18亿亩耕地,就使粮食安全有了基本的资源基础。 2、 其次,是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耕地减少过快,在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将会产生大量“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农民,给农村社会稳定埋下隐患。 3、另外,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还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稳定生态环境建设成果。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可以有效抑制建设占用土地的过度需求,促进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倒逼机制,同时减少土地过度开发所带来的生态问题。 扩展资料 全国耕地面积已从1995年的19.51亿亩减少到18.26亿亩,人均耕地更是只有1.39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人增地减”已成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最突出的矛盾。同时,近年来,我国部分耕地质量降低,在农业科技没有重大突破的情况下,粮食单产持续提高难度加大。 造成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生态退耕、非农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以及灾害损毁,补充耕地主要是开发、整理和复垦三项因素。但受后备资源的数量、质量、经济条件以及环境效应的影响,未来耕地补充的能力有限。 从土地开发看,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不到5000万亩。从土地整理和复垦看,受资金、政策等条件的限制,通过建设用地的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的规模有限。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政策解读:18亿亩耕地,一亩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