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配比性原则是指什么? 可比性原则是指什么应一致?
- 2,会计中的配比性原则指的是什么?
- 3,什么是权责发生制原则?什么是配比原则?二者有何关系?
- 4,什么是权责发生制原则?什么是配比原则?二者有何关系?
- 5,什么是增值税的配比原则
- 6,增值税是什么?交多少百分比?
- 7,会计说的配比原则怎么样配比呢?能给我举个例子吗?
1,配比性原则是指什么? 可比性原则是指什么应一致?

配比性原则是指: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是指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配比。这一原则是以会计分期为前提的。当确定某一会计期间已经实现收入之后,就必须确定与该收入有关的已经发生了的费用,这样才能完整的反映特定时期的经营成果,从而有助于正确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
配比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比,即将收入与对应的成本相配比;二是时间配比,即将一定时期的收入与同时期的费用相配比
可比性原则:会计的可比性主要包括不同企业会计指标的可比性和同一企业不同时期会计指标的可比性两个方面。不同企业会计指标的可比性,称为统一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会计指标的可比性,则称为一贯性。统一性强调的是横向比较,一贯性强调的是纵向比较。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其发布的《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以下简称《框架》)关于“可比性”的论述中,也将会计的可比性分为不同时期的可比性和不同企业的可比性两个方面。《框架》第39段指出:“为了明确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变化趋势,使用者必须能够比较企业不同时期的财务报表;为了评估不同企业相对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变动,使用者还必须能够比较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因此,对整个企业及其不同时点以及对不同企业而言,同类交易或其他事项的计量和列报,都必须采用一致的方法”。
可比性原则又称统一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按照现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元素口径一致,提供相互可比的会计信息。这里的可比,是指不同的企业,尤其是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之间的可比。该原则要求不同的企业都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核算方法与程序进行,以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企业间的比较
注意事项:
1.可比性原则必须以一致性原则为前提,以客观性原则为基础。只有同一会计主体的前后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一致,才能使不同会计主体之间的比较相关有用;只有各个会计主体的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并且具有可比性,他们之间的比较才会相关有用。
2.相关的或可靠的会计信息不一定就是可比的会计信息,为增加可比性,不同会计主体应尽可能采用统一的会计方法和程序,并以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为规范。但过分强调会计方法和程序统一追求可比性,则可能会削弱甚至破坏相关性和可靠性。如果统一性掩盖了各会计主体之间真正的差别,其可比性也将大大削弱。
3.可比性原则要求会计主体提示其所采用的会计方法和程序,并且在改变会计方法和程序时,要将变动情况、变动原因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进行披露。
2,会计中的配比性原则指的是什么?
一个会计期间的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并应相互配比,以便计算本期损益。
在会计实务中,收入与费用的配比方式有两种。一是根据收入与费用之间的逻辑因果关系进行直接配比,如主营业务收入与直接成本配比;二是根据收入与费用项目存在的时间上的一致关系,将某些与特定收入项目没有明显因果关系的费用项目,如广告费、办公费和管理人员工资等期间费用,与发生在同一时间的收入相配比;配比原则要求,在会计核算中,一个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统一会计期间内进行确认、计量和记录,而不是提前或延后,否则就会造成经营成果虚假不实]。对于一切预支款项的成本、费用,要递延到有关收入取得时,才能记列;对于与本期收入有关的一切未来费用,应当在本期内预提,以达到配比的目的。
举例:
3月份销售商品的收入是100万,商品成本是60万。那在3月份确认100万收入的同时,就要结转60万地销售成本,而不能等到下个月或更晚时间再结转成本。
3,什么是权责发生制原则?什么是配比原则?二者有何关系?
权责发生制原则又称应计基础或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收入和费用应不应该计入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收入和费用的配合关系,而不考虑收入是否收到或费用是否支付。是指以取得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责任权责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及债权和债务。 配比原则是会计原则之一,也叫做配合原则: 1、支出范围的配比。企业日常发生的各种支出,应根据其性质及用途与其相应的资金来源相匹配并得到补偿,支出与收入相比较,确定经营成果。 2、支出时间的配比。一定会计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如果应该归属于当期产品的成本,则应计入当期的生产、销售成本之中;如果是不应归属于当期产品的费用支出,则即使已经发生或支付,也不能计入当期成本;如果有些费用,即使还没有发生或支付、但应当计入当期产品成本,也应由本期成本负担。 二者的联系:均以持续经营和会计期间为基本前提。 扩展资料: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对全面推进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作出部署;方案要求,力争在2020年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 我国目前的政府财政报告制度实行以收付实现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的决算报告制度,主要反映政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结果,对准确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仅实行决算报告制度,无法科学、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和成本费用,不利于强化政府资产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升运行效率、有效防范财政风险,难以满足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财政长期可持续发展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 因此,必须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配比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权责发生制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国务院:力争2020年前建立中国特色政府会计准则体系
4,什么是权责发生制原则?什么是配比原则?二者有何关系?
1、权责发生制原则。 (1)权责发生制又称应计基础或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收入和费用应不应该计入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收入和费用的配合关系,而不考虑收入是否收到或费用是否支付。 (2)是指以取得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责任权责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及债权和债务。 (3)即收入按现金收入及未来现金收入――债权的发生来确认;费用按现金支出及未来现金支出――债务的发生进行确认。而不是以现金的收入与支付来确认收入费用。 2、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是会计原则之一,亦称配合原则。 (1)支出范围的配比。企业日常发生的各种支出,应根据其性质及用途与其相应的资金来源相匹配并得到补偿,支出与收入相比较,确定经营成果。例如,与产品销售有关的费用,应从产品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与产品生产和销售无关的营业外支出、专项工程支出等,应分别从利润及各种专用基金中得到补偿。 (2)支出时间的配比。一定会计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如果应该归属于当期产品的成本,则应计入当期的生产、销售成本之中;如果是不应归属于当期产品的费用支出,则即使已经发生或支付,也不能计入当期成本;如果有些费用,即使还没有发生或支付、但应当计入当期产品成本,也应由本期成本负担。 3、关系。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以企业的收益或费用是否已经发生为标准,按照归属期确定本期收益或费用的一种方法。配比原则是以企业根据当期已取得的收入与取得这些收入所发生的费用相配合,通过两者的差额来确定本期利润或亏损数额的一种方法。两者均以持续经营和会计期间为基本前提。 扩展资料: 配比原则方式与含义 收入与费用之间的配比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根据收入与费用之间因果关系进行直接配比;二是根据收入与费用项目之间存在的时间上的一致关系进行间接配比。 据此,配比原则有三个方面的含义 (1)某产品的收入必须与该产品的耗费相匹配; (2)某会计期间的收入必须与该期间的耗费相匹配; (3)某部门的收入必须与该部门的耗费相匹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配比原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权责发生制原则
5,什么是增值税的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是指某个会计期间或某个会计对象所取得的收入应与未取得该收入所发生的费用、成本相匹配,以正确计算在该会计期间、该会计主体所获得的净损益。
针对增值税就是指销项和进项的配比,具体:就是说视同销售的进项可以抵扣,不是同销售的要做进项转出不能抵扣,自购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无偿赠送已抵扣进项,所以要视同销售做销项税。购买的用于集体福利要做进项转出,所有不视同销售不计销项。
6,增值税是什么?交多少百分比?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7%、13%、11%、6%、0%等。
1、适用17%税率: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适用13%税率:
粮食、食用植物油;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3、适用11%税率:
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
4、适用6%税率: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5、适用0%税率:
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
7,会计说的配比原则怎么样配比呢?能给我举个例子吗?
配比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会计期间内确认。
在会计工作中坚持配比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比,将收入与其对应的成本相配比,例如,将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相配比,将其他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成本相配比;二是时间配比,将一定时期的收入与同时期的费用相配比,如,将当期的收入与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相配比等。
例如,某企业当月销售产品A500件,收入100000元,按配比原则500件A产品的销售成本是60000元。当月发生管理费用10000元,销售费用3000元,财务费用2000元。当月发生营业外支出5000元。
月末会计处理:
1、借:主营业务成本60000
贷:产成品60000
2、借: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贷:本年利润100000
借:本年利润8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60000
管理费用10000
销售费用3000
管理费用2000
营业外支出5000
本月实现利润100000-80000=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