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现在造价资质取消了,造价是不是用不上了?

在当时存在大量“不以法律或行政法规为依据而制定的行政审批项目”,但实践中又却需要需要其暂时保留,故国务院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前一天,即2004年6月29日,以《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为依据通过了《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令)(以下简称“保留审批项目的决定”)。该决定以目录形式罗列了500项需要保留设定行政许可的项目。其中,第九十九序列就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此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才具有法定性。当时的建设部本应立即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9号),将该法定性具体化。但直到2006年2月22日,建设部才以《保留审批项目的决定》为立法依据修改制定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9号)。
然而,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行政许可原则上只能由法律或行政法规设定。而且,可以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进行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而《行政许可法》第十四第第二款所称的:“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则具有过渡性,既便实施了以“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后,国务院原则上也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2,现如今:工程造价资质乙级资质认定条件是什么?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造价员资格证;
(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造价员资格证; (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 出资入除外) ;
(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入除外); (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0V)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0V)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九)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九)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十)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十)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十-)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十-)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资质等级核定为乙级,设暂定期-年。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资质等级核定为乙级,设暂定期-年.
3,乙级造价咨询公司的资质条件是什么?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技术负责人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二)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合计不少于4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3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三)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四)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五)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六)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禁止的行为。 扩展资料: 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二)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三)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 (四)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五)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