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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室内和室外一般相差多少度

室内和室外一般相差多少度

三到五摄氏度。 室内与室外的温度最好保持在5摄氏度。如果相差太大超过5度后,从室内到室外温度骤升,血液循环突然加剧,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伤害,还会引发中暑、感冒等症状。 人体最适宜的温度是19-24℃。 舒适温度,是指某一环境在给定人体活动量、衣着热阻值及环境温度的条件下满足舒适要求的当量温度,亦即人体感觉最舒适的温度。 温度注意事项 气象上把候平均气温10~22℃定位为春季,其平均值为16℃,所以17℃接近理论中值,代表着春天的温度。 如果供暖温度高到22℃以上,温暖如夏,则冬季供暖温度太高,会使得室内空气异常干燥,燥热环境会伤害人体内部的温湿环境,伤害人的体液、津气,使得人感觉浑身燥热、眼耳口鼻喉皮肤等处感觉干涩。如果供暖温度低到10℃以下,感觉不到温暖,冷似冬天。 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网-室内外温差过大易伤风感冒 室内温度多高才合适?

2,温度超过多少度就应该停止户外作业

温度超过40℃以上应停止户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扩展资料: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第十四条 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供给防暑降温饮料,并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3,国家规定气温多少度时禁止一切户外活动?

国家规定在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用人单位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根据国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注:本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扩展资料: 日常生活中的防暑降温措施 一、避免烈日暴晒:夏日要备好防晒用具,出门前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如打遮阳伞、戴遮阳帽、戴太阳镜、涂抹防晒霜;准备充足的水和饮料。外出时的衣服尽量选用棉、麻、丝类织物,少穿化纤品类服装,以免大量出汗时不能及时散热,引起中暑。 二、进行耐热锻炼,增强抗热能力:对于需要在炎热环境下工作的人员,可以进行耐热锻炼,促进热习服的建立。 三、合理补充水盐:不断地补充汗液中丢失的水盐,保持机体水盐平衡,是提高机体耐热能力的重要措施。单凭口渴感的饮水量不足以保持体液平衡,因此每次饮水时在满足口渴感以外,应尽量多饮一些。大量出汗时提倡少量多次饮水,以免加重胃肠道负担。 四、保证充足睡眠:夏天日长夜短,气温高,人体新陈代谢旺盛,消耗也大,容易感到疲劳。充足的睡眠可使大脑和身体各系统都得到放松,既利于工作和学习,又是预防中暑的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法院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百度百科-高温防控措施

4,室外温度多少空调才能启动制热

空调制热是根据设定温度而定,室外温度20度,空调就应设定在23度以上,但模式转换到制热,空调需要一段时间的预热,在温度达到温度传感器预设温度后,空调才能运行,风机吹出热风。 空调即空气调节器。是指用人工手段,对建筑/构筑物内环境空气的温度、湿度、洁净度、流速等参数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设备。 一般包括冷源/热源设备,冷热介质输配系统,末端装置等几大部分和其他辅助设备。主要包括,制冷主机、水泵、风机和管路系统。末端装置则负责利用输配来的冷热量,具体处理空气状态,使目标环境的空气参数达到要求。 扩展资料: 空调使用注意事项有以下十点: 1、电源电压不可波动太大(允许±10%的波动),且空调器应专线供电,使用单相三孔插座,另外插头要插到底。 2、室内机组的外壳要经常清洁处理,一般可用清洁的干布拭擦干净或用中性洗涤剂拭擦,绝对不允许用水直接冲洗,如果使用布擦拭时也要在断电后进行。 3、室内温度不可调得太低,否则对人体不利,应适当调节设定温度。 4、若感到室内温度过高,可适当降低设定温度。 5、有效使用定时器,可达到既节能又舒适的效果。 6、空调房间内人员不可过多、过挤、否则冷量显得不足,温度难以下降; 7、房间门窗不可频繁开关,人员不可频繁进出,以免冷气损失; 8、玻璃窗一定要关紧、严密,内部要挂双层白色窗帘以反射一部分透入的光和热; 9、室内换气时可以短暂地开窗,开窗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10、空气过滤器应定期清洗,否则气流受阻,造成风量不足,室温升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空调

5,夜晚室外温度多高才开空调?

这个要看你怕不怕热了,因为一般室内26度左右为很舒适的温度。夏季室外温度一般会高于室温3至5度左右。而且在夏季高温天气里,室外环境温度高达35度以上时,空调运行很长时间达不到设定的温度,是因为空调的制冷能力是一定的。空调开机制冷运行设定温度与环境温度相差5度以上时,空调长时间不停机处于运行时,只能恒定温度达到一定值后就会很难将温度降下来,因为空调的能力是一定的

6,冬天室内暖气温度多少算合格

国家对冬天室内暖气温度没有统一标准,各省市以地方性法规规定为主。 以黑龙江为例: 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 第三十二条 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低于18℃,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高于18℃的温度标准。 检测居民室内温度时,应当以居民卧室、起居室(厅)门进深二分之一处距地面一点四米高点为检测点进行检测。 非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及其检测方法,由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扩展资料: 其他部分省市供热温度规定: 1、青岛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 第三十一条 采暖期为每年的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的四月五日(城阳区、黄岛区及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适当调整采暖期)。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 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五日进行试供热,做好调试、排气等工作。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供热时间和供热温度另有要求的,由供用热双方协商确定。 2、临沂 根据《临沂市供热条例》规定: 第十五条 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山东 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 第二十二条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供热企业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法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应当承担检测费用并减收热费,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 青岛政务网-青岛市供热条例 临沂市人大网-临沂市供热条例

7,室外超过多少度不能工作

法律分析:温度超过40℃以上应停止户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八条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8,国家规定温度超过多少就会停止上班?

国家没有规定高温就会停止上班。因为国家层面对于防暑的规定只见于60年代初,当时的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但也没有具体规定在超过多少度时就停止工作。 该《暂行办法》已经实施了近46年,不仅很少有人知道,而且其中的许多规定也早已不合适宜,亟待修改,但我国各省市倒是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不少地方性规定。 地区规定 1、气温或工作地点温度超过39摄氏度时,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气温或工作地点温度超过38摄氏度时严禁加班加点;以及员工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视为工伤等等。 2、重庆和南京等有火炉之称的城市也有不成文的规定,当当地气温达到40℃以上时劳动者不用上班,39℃时只上半天班。 3、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一线职工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一旦中暑,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由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中暑职工即可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高温劳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