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锅炉怎么去安装?
- 2,锅炉安装手续问题锅炉安装需要在什么部门办理什么手续
- 3,蒸汽锅炉安装需要哪些资质
- 4,锅炉安装需要哪些资质?
- 5,安装蒸汽锅炉的报检手续有哪些?
- 6,蒸汽锅炉运行每年必须的手续有哪些
1,锅炉怎么去安装?

1)锅炉安装应由具备安装资格且有一定施工经验的单位进行安装。
2)安装人员应熟悉随机技术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掌握安装、起重及锅炉启动运行等技术。
3)锅炉基础尹根据制造厂提供的锅炉地基图,由用户或委托单位根据当地土质及地耐力情况自行备料施工。
4)锅炉大件就位后,应校正水平,误差控制在5毫米之内,否则应加垫铁调整。就位后应用水泥砂浆将锅炉与地基的结合处涂抹密封,以防漏风、漏气。
5)燃烧器的安装
将燃烧器固定在锅炉前端的接口法兰上。
(1)燃油系统安装
①接好供回油管,注意油管应松弛连接,不要拉的太紧,并保证燃烧器转动不受影响,以及开启前门时不受影响。
②过滤器安装
应在油泵前加装一个过滤器,油路系统至少实现二级过滤。
③燃料系统安装
根据锅炉房布置图纸,将燃料系统安装就位,并接好管路。
(2)燃气系统安装
①根据燃气性质选用合适的燃气管道,燃气配件管道应与燃烧器标定的最大接口压力相匹配,送气管道必须至少比燃烧器配件管道大一号。
②燃气管道必须进行密闭性测试(详见燃烧器说明书)。
③燃气调压阀只能装入水平的燃气管道中,且调压阀通气口上应加装一泄气管,泄气管接口尺寸见相关厂家的《燃烧器说明书》。
④根据燃气管理机构要求,安装气量计;
6)电控柜的安装;
电控柜是有机热载体炉上燃烧机、循环油泵、注油泵、报警器等的开关按钮,全部接通电源后,箱壳应该保护性接地。
电控柜应装在锅炉前方,紧靠墙壁,以利于监察锅炉上各个仪表,并操作方便。
7)烟囱法兰面应嵌石棉绳,不得漏气,烟囱垂直。烟囱高度以下不影响附近居民为原则,且要符合环保要求。当烟囱高度超过十米时,应牵制钢丝,牵制烟囱的钢丝需用法兰螺栓拉紧,钢丝与烟囱的夹角不得小于45°。
2,锅炉安装手续问题锅炉安装需要在什么部门办理什么手续
锅炉安装告知。
流程是:
准备你单位的锅炉安装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填四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向锅炉安装地(市级)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递交,告知后就可安装施工。
告知后再约请检验机构进行锅炉安装监督检验。
依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3〕6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行为,方便施工单位,简化告知手续,质检总局办公厅于2009年印发《关于简化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09〕1186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告知的性质、方式、内容和接收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目前,部分地区仍未严格执行《通知》的有关规定,存在办理程序不规范、告知内容过多、变向审查等问题,企业反响较大。为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告知依据及性质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实施施工告知的目的是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获取现场施工的信息,方便开展现场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申报监督检验。施工告知不是行政许可,施工单位告知后即可施工。
二、告知内容及方式
(一)施工单位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只需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见附件,以下简称“告知书”),提交给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抄送给实施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收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告知书内容以外的其它信息,不得要求提供除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以外的其它材料。
(二)施工单位可以采用派人送达、挂号邮寄或特快专递、网上告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安装改造维修告知。施工单位采用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的,应采用有效方式与接收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确认告知书是否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施工告知后,应予以签收。有条件当场签收的,应当场予以签收;无法当场签收的,应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签收;逾期不签收的,视为施工告知生效,施工单位可以施工。
三、注意事项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公布接收告知机构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及联系人姓名。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创造条件,建立施工单位网上告知的平台,采取网上方式接收告知。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内容、方式、程序办理施工告知后,即可施工。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将施工告知纳入行政许可审批范围,不准设立告知收费项目进行收费,也不得因告知原因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违者由上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三)施工单位对告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告知书内容应完整、准确。告知书内容失实、错误或关键项目填写不完整的,应通知施工单位对告知书内容进行修改,施工单位修改告知书的行为视为重新办理施工告知。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到本通知后,应立即将本通知转发有关单位,并督促各地对现行的告知程序和要求按照本文相关要求进行修改,同时安排对本辖区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总局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并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此前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要求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联系。
3,蒸汽锅炉安装需要哪些资质
单位要取得: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锅炉)、相关的作业人员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锅炉安装分为3个级别。
根据《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TSG G3001-2004规定,锅炉安装改造许可级别划分如下:
1级 参数不限
2级 额客出口压力≤2.5MPa的锅炉
3级 额定出口压力≤1.61VIPa的整(组)装锅炉;现场安装、组装铸铁锅炉
4,锅炉安装需要哪些资质?
《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TSG G3001-2004规定,锅炉安装改造资质许可级别划分如下:1级 参数不限2级 额客出口压力≤2.5MPa的锅炉3级 额定出口压力≤1.61VIPa的整(组)装锅炉;现场安装、组装铸铁锅炉 【锅炉】 锅炉是一种能量转换设备,向锅炉输入的能量有燃料中的化学能、电能,锅炉输出具有一定热能的蒸汽、高温水或有机热载体。 锅的原义指在火上加热的盛水容器,炉指燃烧燃料的场所,锅炉包括锅和炉两大部分。锅炉中产生的热水或蒸汽可直接为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所需热能,也可通过蒸汽动力装置转换为机械能,或再通过发电机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提供热水的锅炉称为热水锅炉,主要用于生活,工业生产中也有少量应用。产生蒸汽的锅炉称为蒸汽锅炉,常简称为锅炉,多用于火电站、船舶、机车和工矿企业。 【安全常识】 概述 中热锅炉是具有高温、高压的热能设备,是特种设备之一,在机关、事业企业及各行各业广泛使用,是危险而又特殊的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涉及公共安全,将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为了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使用锅炉应注意以下全事项: 注意事项 1、锅炉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全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2、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的单位应当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安装、维修、改造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将开工告知送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告知后即可施工。 3、锅炉安装、维修、改造的验收。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锅炉的水压试验和安装监检。合格后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整体验收。 4、锅炉的注册登记。锅炉验收后,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填写《锅炉(普查)注册登记表》,到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并申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登记证》。 5、锅炉的运行。锅炉运行必须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持证人员操作,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八项制度、六项记录。 6、锅炉的检验。锅炉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未经安全定期检验的锅炉不得使用。锅炉的安全附件安全阀每年定期检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检定一次,未经定期检验的安全附件不得使用。 7、严禁将常压锅炉安装为承压锅炉使用。严禁使用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三大安全附件不全的锅炉。 参考资料 百度:https://baike.baidu.com/item/%E9%94%85%E7%82%89/1288810?fr=aladdin
5,安装蒸汽锅炉的报检手续有哪些?
锅炉是一种特种设备,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从事锅炉安装的单位需取得相应等级的锅炉安装许可资质,且在安装前需到当地质监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安装过程需接受经核准的检验机构实施的安装性能监督检验。
1 锅炉安装资质证书(吨位和压力不同,资质也不一样)
2 当地的锅炉检验机构的锅炉安装告知书。
3 蒸汽锅炉及附件的合格证书,安装图纸,检验合格证等
4 设计院出具的锅炉房设计图纸。
5 当地建设局出具建设施工同意书。
蒸汽锅炉水质要求:
锅炉的给水原则上采用锅外化学处理,当条件不许可时允许采用锅内加药处理。锅内加药处理时必须对锅炉的结垢、腐蚀和水质进行监督。锅炉水质要求应符合GB1576-2001《工业锅炉水质》的有关规定。
6,蒸汽锅炉运行每年必须的手续有哪些
蒸汽锅炉运行每年必须的手续有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锅炉使用单位对在用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对在用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扩展资料 蒸汽锅炉运行安全技术档案内容 锅炉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锅炉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 锅炉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 锅炉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 锅炉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 锅炉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