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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居民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而并非国家行政机关,其在授权情况下,可以行施部分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行政职能。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城市性质是由城市形成与发展的什么特点所决定?
我也选 B,我是学城市规划的。
城市性质(designated function of city)是城市在一定地区、国家以至更大范围内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担负的主要职能,是城市在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中所处的地位、作用及其发展方向。城市性质由城市主要职能所决定。狭义仅反映一定时期内城市的主要职能;广义包括城市的主要职能及其发展方向。一个城市只有一种性质,而城市职能可以多个并存。在单一职能的城市中,城市性质与职能一致。多职能的城市性质较难辨别,需进行多方面分析论证才能确定。城市性质对一个城市的发展方向,对其生产、生活及其本身的发展与建设有深远影响。
3,分别介绍下中国10个城市的城市性质,类型,经济特点……谢谢
合肥市位于安徽省中部,地处长江、淮河之间,江淮分水岭南侧,巢湖西北岸,淝河之水穿流而过。合肥是一座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古城,素有“淮右襟喉,江南唇齿”之称,以“三国故地,包拯家乡”著称于世。 合肥是安徽省的省会,建国后城市得到快速发展,由一个五万人的小城,迅速成长为现代化大城市。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城市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城市通过超常规、跳跃式的发展,到2005年底,合肥中心城区人口已达224万人,城市建设用地225平方公里。《合肥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所确定的社会、经济及城市建设的各项目标到2005年底均已实现或突破。经建设部同意,合肥市人民政府组织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在新的时期,合肥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国家“中部崛起”及安徽省“东向发展”战略的实施,对合肥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市委、市政府面向未来的“141”城市空间发展布局,紧扣“大环境、大建设、大发展”的主题,充分发挥省会城市和全国科教基地的优势,促进合肥奋力率先崛起,《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提出把合肥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和独具魅力的现代化滨湖城市。
4,城市性质的特征
1,动态特征;城市地位与职能不是一成不变的.城市性质所描述的是主要是城市未来的职能与地位,和城市现状职能可能存在一定的区别,甚至是较大的差别.2,多元化特征;作为城市发展目标的一部分,城市性质中所描述的城市职能通常是多元的,同时常常与多个具体的城市发展目标相对应.3,纲领性特征;作为描述城市发展战略的目标的一种方式,城市性质是对城市定位与职能的高度概括,具有指导城市建设的战略性意义.4,主客观结合的特征;对现状的准确把握和实事求是的科学预测是恰当地确定城市性质的基础.
5,城和市有什么区别
市(地).县级的区别:也就是说差了一大级。
自治州,行政区划名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治州为民族自治地方,地位介于直属中央政府的省一级与县一级之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享受很高的自我管理权利。自治州属于地级行政区,中国大陆设立自治州的省级行政区中的省和自治区。自治州管辖的行政区域为县级行政区包括县、自治县、县级市。有的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如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有的以一个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为基础与其他一个或几个民族共同建立,如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有的以两个或几个少数民族聚居区联合建立。如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州下辖县、自治县和市。其自治机关是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州人民政府。截止到2005年底,中国大陆共有30个自治州。
中国省、自治区、自治州下的一级地方国家行政区域。城市的简称。城市是社会分工和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城是指四周围于高墙,扼守交通要冲,具有防守性质的军事要点。奴隶社会的城市主要是行政、军事、宗教、手工业的中心。封建社会的城市不仅是商品市场和贸易的中心,而且开始发展成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随着大工业生产,出现了像上海、广州、天津等特大的现代城市。中国城市划分为4类:非农业人口100万以上为特大城市;50万到100万的为大城市;20万到50万的为中等城市;2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中国城市发展总体战略是“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中国有3个不同行政层级的城市。①直辖市。指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特大城市,人口集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是与省、自治区相平行的一级行政区,如北京、上海、天津,下设区和县。②地级市。是与民族自治州相平行的特殊行政区,一般均设区和县。③县级市。是与县、民族自治县相平行的二级行政区。一般不设区。为了发挥城市经济中心作用,带动农村,实现城乡互助,中国两次推行市管县体制,第一次是从1958年开始,到1959年全国辖县的市有50多个,管辖的县达240多个。第二次是1982年12月提出改革地区体制,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地市合并,实行市管县。到1994年底,全国共有206个地级市,413个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