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甘肃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查询怎么查?
- 2,甘肃省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
- 3,2020年甘肃二级建造师报考时间及报考条件有哪些?
- 4,2020年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
- 5,什么时候可以查询特岗教师成绩 ,在哪查呢
1,甘肃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查询怎么查?
社会保险参保人可以通过几种方式对社保个人账户进行查询。具体查询方式如下:
方式一:拨打我国社会保险咨询电话12333,获得社保个人账户相关信息。
方式二:参保人携身份证、社保卡到社保机构进行个人账户明细、余额等信息查询。
方式三:凭本人医保卡到到社保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查询社保个人账户信息。
方式四:登陆本地社保局网站进行网上查询;
随着这几年国家对于社保的重视,现在让人人都可以享受到社保政策,并且社保查询个人账户也是非常方便的,解决很多人后顾之
2,甘肃省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
甘肃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统筹城乡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个人不再缴费,直接享受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第三条新农保制度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有利于与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其他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等原则。第四条新农保制度实行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制度模式,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第五条新农保制度实行县级统筹。第二章养老保险费筹集第六条新农保采取按年缴费的方式缴纳。(一)个人缴费。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暂设为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缴费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三)政府补贴。国家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省级财政按照实际参保缴费人数每人每年补贴30元。允许有条件的试点市州、县市区对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的给予适当补贴,具体办法由市州政府制定,报省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第七条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试点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具体办法由有试点县市区的市州政府确定。第八条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满16周岁且不满45周岁的农村居民,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年满45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至60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允许补缴,补缴时,政府补贴部分由试点县市区政府承担。第三章个人账户第九条试点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村集体补助资金;其他经济组织资助资金;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补助资金;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第十条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全部转移。第四章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一条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第十二条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员的养老金。第五章制度衔接第十三条本办法实施时,已经按照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领取养老金的,且已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同时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未满60周岁的,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照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第十四条本办法实施时,参加了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尚未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人员,应当参加新农保,其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达到待遇享受年龄时,按本办法规定计发养老金;已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人员,在享受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第六章基金管理和监督第十五条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列支。第十六条国家工作人员在新农保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第十七条各级政府负责新农保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责对缴费困难群体补助资金和政府补贴资金的筹集。第十八条试点县市区政府负责建立健全新农保工作机构,整合办公资源,落实工作经费。有困难的试点县市区由市州政府给予补助。第十九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新农保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对经办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财政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的财务、会计制度,检查审核基金收支预决算执行情况,设立新农保基金专户,做好财政补贴资金的审核和拨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建立健全统计报表制度,做好参保登记、个人账户管理、待遇发放和基金收支预算管理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共同配合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要求,各市州和试点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办法分别制定实施方案。试点县市区实施方案报经省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2020年甘肃二级建造师报考时间及报考条件有哪些?
2020年甘肃二级建造师报考时间暂未公布,请持续关注甘肃人事考试网 报考条件参照:2019年甘肃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考全科”。 (二)取得建筑施工二级以上专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免试一科”。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免试二科”: 免试科目人员须持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到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现场审核。 3、 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在余下的专业科目中,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报考,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增项专业”。
4,2020年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
根据往年的数据来看,二级建造师每个地区的报名时间不一样,但是一般是在1月中旬至4月上旬这个时间段,具体时间会有所出入,但差别不大,具体如下表: 扩展资料: 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 1、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两年人员均可报名。 2、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
5,什么时候可以查询特岗教师成绩 ,在哪查呢
黑龙江特岗教师笔试成绩查询时间:7月18日,可登录报名网站网页链接查询2019黑龙江特岗教师笔试成绩。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7月25日-26日
7月23日通过信息发布网站发布面试考核人选,同时发布参加面试考核的相关信息。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需到设岗县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须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
1.网上打印《黑龙江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有效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两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5.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6.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原始依据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如报考原籍所在县,需提供本人户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现户籍证明,或者本人入学前原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从教人员,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者出具的证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半年以上的志愿者须提供从教学校及其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或证书;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的证明。
上述材料由资格审查部门审验后,原件退回本人,复印件装入其报考档案袋。
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各设岗县(市)按照报考本县(市)相应学段、相应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充面试人员。
中公拓展信息:2019黑龙江特岗教师面试考核时间:8月5日前,拟聘人选名单:8月23日前。
面试考核及体检
面试考核及体检时间由各设岗县(市)自行确定,但需在8月5日前完成。
面试考核结束后,各设岗县(市)要及时将考生的面试考核成绩告知其本人,同时将成绩登记在《招聘登记表》相应栏目内。
各设岗县(市)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三项之和形成总分,按照设岗计划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结束后,各设岗县(市)负责将体检结果告知参加体检人员,并登记在《招聘登记表》的相应栏目内,同时录入招聘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