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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税怎么算

法律主观:安全文明施工费一般算工程款。对于预付款的支付在合同中通常具有约定,如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百分比计价,则不包含措施费(即安全文明施工费)。如是按合同总价计算百分比,则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内。 法律客观:《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2,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需不需要缴税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需要缴税。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费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费是有甲方支付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是有施工单位支付的。 这两个属于不可竞争费,是必须支付的。着两个费用含在施工单位的报价中,当然拿工程款的时候施工单位需开发票,那税金当然是由施工单位支付了。 扩展资料: 文明施工费法律依据: 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曾以建办[2005]89号文件印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其中共含十九条规定,及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表格。 该通知第一条指出:“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文明施工费
3,安全文明施工费怎么计取费率?
建筑工程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占工程总造价的2%至5%。安全文明施工费一般包括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和文明施工费。施工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般为早上的六点以后到晚上的十点之前,施工还需要进行每月一次的安全文明检查。施工人员需要按照安全施工标准佩戴安全头盔和安全绳。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措施费所含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等组成: 环境保护资金:环境保护费=项目成本×环境保护费率(%)。 文明建设成本:文明施工造价=工程造价×文明施工费率(%)。 安全建设成本:安全造价=工程造价×安全造价率(%)。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包括: 1、安全防护设备: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 2、入口及边界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入口、阳台外围、楼层外围、顶板外围、基坑外围、两侧卸货平台及上下通道等相邻安全防护设施; 3、全钢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全钢主支撑杆; 4、塔式起重机、外部电梯、井架启闭机等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 5、施工用电: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气保护装置、供电线路敷设、外部电气保护措施等; 6、工程机械及工具。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一般是多少?
费率一般为1.4%。措施费指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等。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列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的标准足额计列。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和使用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和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内容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合同对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按照施工进度支付”的规定支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施工企业负责使用,并执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的规定。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督检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具体监督检查工作由各地安全监督机构通过“双随机”抽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每个工程项目在建设周期内监督检查的次数不超过3次,各地实施监督检查的项目比例不低于20%。监督检查应当主要安排在项目危大工程实施阶段,一般以工程时序进度的20%、60%左右阶段为宜,实施监督检查的人员不少于2人。监督检查的内容见《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督检查表》(附件)。监督检查结果应当告知被检查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建设单位,抄送同级造价管理机构,并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