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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办后的身份证上的发证日期和原证还是一样的吗?

补办后的身份证上的发证日期和原证还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身份证补办流程: 1、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2、进行相貌信息采集,就是拍摄证件照。由于背景是浅色,当事人应穿着深色衣物,露出眉毛和耳朵,不要佩戴耳钉、项链等首饰和头饰, 3、信息采集完毕后,当事人在确认单上签字,一个月后可到公安机关领取新证。如果着急用,可以办理加急手续,10个工作日由邮政部门寄送到指定地点。 扩展资料: 身份证有效期限: 1、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身份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5年; 2、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10年; 3、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20年; 4、46周岁以上的公民,身份证长期有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身份证

2,办证进度查询显示当前流程为发证是什么意思

是指证件已经制作完毕,属于发放证件过程中。 以轮台举例相关的制证流程: 1、居住证审核流程: 系统操作审核 (1)信息准确性; (2)完整性; (3)人像质量; (4)相关文字材料(在社区提交); (5)不合格处理;→审核合格。 2、居住证制证流程: 系统操作: 审核合格进入制证流程→检查设备→信息提取→发出提取→质量检查→分发→分选→分发清单→清点核对→回填分发信息→发放。 扩展资料 居住证办理流程(以佛山举例): 须提交以下资料包括: (一)《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 (二)《佛山市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三)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未满1 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一并提供受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四)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人才引进的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已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享有居住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或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完税证明、缴纳社保证明、工资单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学籍卡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属引进人才的,按相关规定提供已办理人才引进的相关文件、用人单位证明材料等。) (五)《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固执》(提供读取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采集照片信息服务的除外)。 流管服务站核查资料,对登记居住期限已满半年,并符合其他申领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受理窗口应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十个工作日后,申办人凭居住证回执到服务站领取居住证。 参考资料来源: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居住证办理流程(2017年) 参考资料来源:轮台县人民政府网-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居住证办理指南

3,护照办理,显示发证已完成是什么意思?可以去拿证了吗

如果护照办理进度显示该业务已发证,那么护照已经制作完毕,不需要再等待45天。 证件制作完毕,如果是自己去取,那么你随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薄以及“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去办事大厅取件即可。 如果选择的是邮寄,那么当天或第二天就会进行邮寄处理,进度查询结果中还会出现证件号码和EMS快递单号。 扩展资料: 普通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护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负责签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军高级官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官员、全国政协主要领导人、外交官员、领事官员等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持用。外交护照的封皮,是红色。 有32页及96页两种版本,后者供外交信使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护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负责签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联合国、联合国专门机构以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中工作的中国政府派出的职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持用。公务护照的封皮是墨绿色。 公务护照是发给国家公务人员的护照,也有的国家称这种供政府官员使用的护照为“官员护照”。此外,各国都把这种护照发给驻外使(领)馆中的不具有外交身份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和成年子女。 公务护照为绿色封皮,另有黑色封皮公务护照,其作用相当于过去的普通护照,和绿色封皮公务护照有所区别。 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公务护照即因公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签发。200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颁布以前,分为因公普通护照与因私普通护照。 普通护照是指发给一般公民(即平民百姓)使用的护照。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照

4,房产证和不动产证有什么区别

房产证和不动产权证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证件名称不同:房产证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在不动产权证书里面还有一个二维码,市民通过手机扫描后即可了解相关信息,同时还有防伪功能。 2、监制机关不同:房产证监制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机构改革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而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监制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3、权证编号不同:房产证包括两个编号,分别是建房注册号和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书也包括两个编号,分别是证书编号和不动产权编号。 扩展资料 2011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称,为防止虚假房屋买卖等行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后北京购房人拿到的房产证将可自愿并免费设立密码,房屋如需办理转让、变更、抵押等登记业务时,须提供密码才可办理。预计于2013年下半年实施。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与之相关的交易活动极为普遍,因而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得到广泛的运用。但在实务中,对房产证的认识与其性质相悖之处仍嫌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 其一,颠倒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以为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登记簿只是房产证的档案。 例如,在实务中判断一个人是否拥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权时,以为是否持有房产证就是根本依据。 其二,混淆证书与证券的性质,以为房产证具有证券的性质与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 例如,在房屋买卖中,以为房产证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为房产证交给抵押权人占有具有设定抵押权的效力。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中,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 房产证作为一种证书,虽然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的法律事实,但其证明力的依据是其上记载与登记簿上的记载具有一致性。如果离开了不动产登记簿或与登记簿的记载不相一致,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就失去了对房屋权利归属的证明力,而只能成为向登记机关请求确权的证明文件。如果登记簿上未作变更,房产证自身任何单独的变更均不产生物权法上的效力。 例如,在房屋买卖时,房产证的交付并不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果,房产证受让人并不能以取得出卖人的房产证为由,主张其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房产证遗失后,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因此失去房屋所有权,权利人可根据登记簿的记载主张和行使权利,并可要求机关根据登记簿上的记载补发房产证。可见,房产证不能脱离登记簿的记载而发挥其证明作用。 所谓"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的规定,实际上颠倒了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误解了物权公示的原则、意义和适用规则。房产证也不具有代表房屋所有权的功能,这一点与证券大不相同。 同是书面凭证,证书与证券在性质上的主要区别是:证书仅仅是证明法律事实的书面凭证,房产证作为权利证书,只能证明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而不能代表其上记载的权利;证券不仅能够证明权利的归属,如当事人在诉讼中即使只有持有证券这一孤证,亦可充分证明其拥有证券上的权利,而且还能代表其上记载的权利,移转交付证券即产生权利移转的效力。 当然,在与房屋有关的交易活动中,房产证还是能够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但是,房产证所起到的只是初步的证明作用。在房屋买卖的缔约过程开始时,欲出卖房屋的一方出示房产证,可以初步证明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有关的缔约谈判可以据此展开。 如果双方初步达成一致并且准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方当事人不应只根据对方房产证的记载就与之订立合同,而应当到房地产主管机关查阅房屋登记簿,以了解对方是否为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该房屋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情况。 因为只有登记簿上的记载才是具有公信力的权利归属证明。在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时,卖方向买方交付房产证,并不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法律效果,必须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所有权主体的变更登记(即通常所说的"过户登记"),才能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法律效力。 严格说来,在房屋所有权移转过程中,房产证是不能随之移转的,房地产主管机关在进行过户登记之后,不应将卖方原先持有的房产证经变更记载后转交给买方,而应当将卖方原先持有的房产证收回,再向买方发放新的房产证。 可见,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房产证的证明作用是极为有限的,远不如生活中常见的其他一些证书,如身份证、毕业证、合同书等。当然,尽管房产证的交付不具有物权法上的效力,但在审判实践中据此判断是否存在债的关系方面,还是有一定的证明意义。 例如,房产证的交付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可以证明卖方有交付房屋所有权的意思表示;在涉及房屋抵押的交易活动中,抵押权人占有房产证可以证明抵押合同关系的存在等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不动产权证书

5,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哪里办

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安监局办理。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个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一份,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学历证明;身体体检证明;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培训费缴费发票等。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培训前必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6,特种作业证是什么部门发的?

特种作业证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 特种作业证一般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于特殊行业实行准入备案制度所颁发的证书。 考核、发证 1、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签发。 2、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三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六年一次。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包括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人员、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制冷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等,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特种专业证

7,教师资格证什么机构颁发

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哦,教师资格证的发证单位是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高校教师资格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颁发;高中教师资格证有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颁发;幼儿教师及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有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颁发; 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 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包括县级,下同)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权限负责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工作。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8,教师资格证哪里颁发

教师资格证通常由以下机构颁发: 大学的教师资格证由省级教育部门颁发,高级中学的教师资格证由市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这其中幼儿、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由县级教育的主要管理部门颁发。 扩展:如何领取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领取可以本人领取,也可以他人代领,还可以进行邮寄,大家可以合理选择方式。 一、本人领取 在当地所属教育部门查看时间。在其要求的指定时间里,拿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时应转交所在单位或者人才服务中心存入本人档案。 二、他人代领 在当地查看领取时间。在指定时间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他人代领委托书,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资格认定申请应该及时转交到所在单位存入本人档案。 三、快递邮寄 在当地查看领取时间,认真查看公告。登录指定网站填写邮寄地址及相关信息,缴纳邮费。相关部门会在指定时间,统一来进行邮寄发放,大约3-7日即可收到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及时转交所在单位或者人才服务中心存入本人档案。 最后,建议大家最好亲自去领取教师资格证,因为这类证件确实比较重要,自己来不容易出问题。

9,教师资格证认证完多久能拿证

教师资格证认证之后一般1~2个月左右就可以拿到证书啦。提交教师资格证认定审核以后,一般1-2个月教育局就会出关于认证工作结束的公告以及认证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同时公告中会有领取纸质证书的时间及地点。从提交认定到领取证书,一般需要2个月时间。 教师资格证从认定到拿证需要多久? 第一步:网上申请 申请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要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网申填写信息,确定自己的现场认定的地点,准备现场认定所需材料等。 第二步: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资料要准备齐全,以防到时候认定不通过。 第三步:查看公告 在教师资格认证完成后,会出关于认证工作结束的公告,同时公告中会有领取纸质证书的时间及地点。 第四步:领取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现场受理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其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对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第五步:及时领取 领取证书一般会有地点以及领取日期,注意因为领取地点多为政府部门,因此需要工作日去领取,领取时间为一般为9:00-17:00。 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

10,教师资格证现场审核后多久拿证

教师资格证申请完之后一般都是15-20天时间拿证。教师资格证认定是考生在参与完笔试与面试之后,考试成绩合格则会拥有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并不能让你拥有教师资格证,想拿到证书,必须通过教师资格认证,这是拿到教师资格证的最后一次审核。 没审核通过的考生一定要注意时间说明,一定要在时间范围内审核完毕。审核流程为:申请人向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提交材料。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通过认定的意见并通知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查询或者电话询问。初步审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无误后,将通知申请人面试、试讲的具体时间。报名成功后,及时到指定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缴费确认。进行体检。 如果你是在校生大学生备考,本身时间就多,那建议买套几十元的教材加试卷就完全够用了,前提是要看完教材,做几套真题试卷,什么不用看书,考前做几套题就过了,那纯粹是说话不负责,不看书对付选择题还可以,那主观题,简单题,材料分析题你编都编不出来。如果是社会考生,平时备考时间精力少,可以看一些笔试直播视频课程,手机/电脑随时可以学习,时间更加宽宽松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