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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中什么叫红线紫线等之类的名词?

建筑工程中什么叫红线紫线等之类的名词?

  城市规划七线是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黑线、橙线和黄线。其具体内容如下:
  “红线”主要针对道路控制;
  “绿线”是规划城市公共绿地、公园、单位绿地和环城绿地等;
  “蓝线”规定城市水面,主要包括河流、湖泊及护堤;
  “紫线”规定历史文化街区;
  “黑线”指高压线用地的控制范围。
  “橙线”轨道交通管理
  “黄线”地下文物管理。
  规划蓝线一般称河道蓝线,是指水域保护区,即城市各级河、渠道用地规划控制线,包括河道水体的宽度、两侧绿化带以及清淤路。根据河道性质的不同,城市河道的蓝线控制也不一样。
  红线指规划部门批给建设单位的占地面积,一般用红笔圈在图纸上,具有法律效力。

2,什么是建筑红线、建筑黑线、建筑蓝线、建筑紫线和建筑绿线?

1、建筑规划红线 规划红线一般称道路红线,指城市道路用地规划控制线,包括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对“红线”的管理,体现在对容积率、建设密度和建设高度等的规划管理。 2、建筑规划绿线 规划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对“绿线”的管理,体现在对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管理。 3、建筑规划蓝线 规划蓝线一般称河道蓝线,是指水域保护区,即城市各级河、渠道用地规划控制线,包括河道水体的宽度、两侧绿化带以及清淤路。根据河道性质的不同,城市河道的蓝线控制也不一样。 4、建筑规划黑线 规划黑线一般称“电力走廊”,指城市电力的用地规划控制线。建筑控制线原则上在电力规划黑线以外,建筑物任何部分不得突入电力规划黑线范围内。 5、建筑规划紫线 规划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对“紫线”的管理,体现在划定城市紫线和对城市紫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紫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绿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蓝线(水系保护范围,包括河道水体的宽度、两侧绿化带以及清淤路)、黄线(基础设施用地保护范围,专供重大区域交通、供电走廊、重大变电器等)。 为加强对城市道路、城市绿地、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城市水体和生态环境等公共资源的保护,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在城乡规划管理中设定了红、绿、蓝、紫、黑、橙和黄等7种控制线,并分别制定了管理办法。 扩展资料建筑七线中还有橙线和黄线: 1、规划橙线 城市橙线是指为了降低城市中重大危险设施的风险水平,对其周边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进行引导或限制的安全防护范围的界线。划定对象包括核电站、油气及其他化学危险品仓储区、超高压管道、化工园区及其他安委会认定须进行重点安全防护的重大危险设施。 2、规划黄线 规划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规划七线

3,城市规划五线图,是哪五线?分别是控制什么的?

准确说,城市规划中应该有”七线“ 为加强对城市道路、城市绿地、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城市水体和生态环境等公共资源的保护,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在城乡规划管理中设定了红、绿、蓝、紫、黑、橙和黄等7种控制线,并分别制定了管理办法。 规划红线   规划红线一般称道路红线,指城市道路用地规划控制线,包括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对“红线”的管理,体现在对容积率、建设密度和建设高度等的规划管理。 规划绿线   规划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对“绿线”的管理,体现在对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管理。 规划蓝线   规划蓝线一般称河道蓝线,是指水域保护区,即城市各级河、渠道用地规划控制线,包括河道水体的宽度、两侧绿化带以及清淤路。根据河道性质的不同,城市河道的蓝线控制也不一样。 规划黑线   规划黑线一般称“电力走廊”,指城市电力的用地规划控制线。建筑控制线原则上在电力规划黑线以外,建筑物任何部分不得突入电力规划黑线范围内。 规划橙线   城市橙线是指为了降低城市中重大危险设施的风险水平,对其周边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进行引导或限制的安全防护范围的界线。划定对象包括核电站、油气及其他化学危险品仓储区、超高压管道、化工园区及其他安委会认定须进行重点安全防护的重大危险设施。 规划黄线   规划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规划紫线   规划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对“紫线”的管理,体现在划定城市紫线和对城市紫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4,城市规划五线图,是哪五线?分别是控制什么的?

规划中的七色线: 七线: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黑线、橙线和黄线。 其中“红线”主要针对道路控制; “绿线”是规划城市公共绿地、公园、单位绿地和环城绿地等; “蓝线”规定城市水面,主要包括河流、湖泊及护堤; “紫线”规定历史文化街区; “黑线”规定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市政管网。 “橙线”轨道交通管理“黄线”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5,城市规划七线的紫线管理

(2003年1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19号令发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本办法所称紫线管理是划定城市紫线和对城市紫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三条在编制城市规划时应当划定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紫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紫线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时划定。其他城市的城市紫线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划定。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紫线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紫线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紫线管理工作。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了解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紫线范围及其保护规划,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管理提出意见,对破坏保护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第六条划定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紫线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历史建筑物、构筑物和其风貌环境所组成的核心地段,以及为确保该地段的风貌、特色完整性而必须进行建设控制的地区。(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历史建筑本身和必要的风貌协调区。(三)控制范围清晰,附有明确的地理坐标及相应的界城市紫线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划定,依据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第七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当包括征求公众意见的程序。审查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并作为法定审批程序的组成部分。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保护规划前,必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因改善和加强保护工作的需要,确需调整的,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调整方案。调整后的保护规划在审批前,应当将规划方案公示,并组织专家论证。审批后应当报历史文化名城批准机关备案,其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批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后的一个月内,将保护规划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还应当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规划一经批准,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第十一条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已经破坏,不再具有保护价值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撤销相关的城市紫线。撤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的城市紫线,应当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二条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各项建设必须坚持保护真实的历史文化遗存,维护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环境质量的原则。历史建筑的维修和整治必须保持原有外形和风貌,保护范围内的各项建设不得影响历史建筑风貌的展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保护规划,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整治和更新,以改善人居环境为前提,加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改造和建设。第十三条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一)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二)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三)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四)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五)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六)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第十四条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确定各类建设项目,必须先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保护规划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论证并进行公示后核发选址意见书。第十五条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新建或者改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对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进行修缮和维修以及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性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第十六条城市紫线范围内各类建设的规划审批,实行备案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七条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八条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保护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告。对于监督中发现的擅自调整和改变城市紫线,擅自调整和违反保护规划的行政行为,或者由于人为原因,导致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遭受局部破坏的,监督机关可以提出纠正决定,督促执行。第十九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向有关城市派出规划监督员,对城市紫线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规划监督员行使下述职能:(一)参与保护规划的专家论证,就保护规划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向派出机关报告;(二)参与城市紫线范围内建设项目立项的专家论证,了解公示情况,可以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提出意见,并向派出机关报告;(三)对城市紫线范围内各项建设审批的可行性提出意见,并向派出机关报告;(四)接受公众的投诉,进行调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并向派出机关报告。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在城市紫线范围内审批建设项目和批准建设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6,城市规划中文物保护紫线是什么意思?

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第六条 划定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紫线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历史建筑物、构筑物和其风貌环境所组成的核心地段,以及为确保该地段的风貌、特色完整性而必须进行建设控制的地区。 (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历史建筑本身和必要的风貌协调区。 (三)控制范围清晰,附有明确的地理坐标及相应的界址地形图。 城市紫线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划定,依据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 扩展资料 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一)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 (二)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 (三)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四)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五)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 (六)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紫线

7,城市规划五线图,是哪五线?分别是控制什么的?

  五线”-----紫蓝绿黄红线
  “五线”管制制度属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适用于从城市总规到控制性详规等不同层面的城市规划。
城市紫线
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根据规定,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禁止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禁止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禁止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禁止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禁止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城市蓝线
城市蓝线,是指水域保护区,包括河道水体的宽度、两侧绿化带以及清淤路。根据河道性质的不同,城市河道的蓝线控制也不一样。
城市绿线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按建设部出台的《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规定,绿线内的土地只准用于绿化建设,除国家重点建设等特殊用地外,不得改为他用。
城市黄线
  “黄线”划定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影响范围。凡是被划定的区域,城市建设不得随意侵占,区域内各项建设将受到严格控制。
城市红线
  城市红线,包括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对“红线”的管理体现在对容积率、建设密度和建设高度等的规划管理。据介绍,居住建筑退后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在主干道两侧的不小于5米,在次干道不小于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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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中所谓“七线”的具体内容
  红线:是指经过批准的建设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
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黑线:是指高压线用地的控制范围;
  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橙线:是指铁路和轨道交通用地范围的控制界线。

8,在城市规划中,什么是四线?具体都是指的什么?请专业人士回答,十分感谢!

四线城市(Four-tier City)多数是城市规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交通建设较为普通的中等城市。四线城市大部分以地级市为主,还包括个别省、自治区的自治州。 四线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往往依托于本地的中小型企业或资源型企业,居民的消费水平处于增长过程中,在大公司和大品牌的区域战略布局中,四线城市往往要依托于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但四线城市对中国本土的中型企业和二线品牌有一定的吸引力。 扩展资料: 过去几年房地产企业迫于一二线城市开发压力,转向三四线城市进行“造城运动”,新建了很多楼盘,但之后实体经济增速减慢,导致楼盘销售困难。三四线城市出现空城化不可避免。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国务院研究员:三四线城市空城化不可避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四线城市

9,什么是城市用地红线?什么是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黄线和城市蓝线?

楼上是做城规的吧,我来做个通俗的解释吧~楼上说的红线仅指用地红线,而红线在建筑设计中包括两种——用地红线和建筑红线,建筑红线是指按国家或当地法规退让用地红线、绿线、蓝线等后的可建建筑的用地范围。——注意高层与多低层的建筑红线通常是不同的,所以会有两条。绿线,简单来说就是退让城市公共绿地的范围界限。蓝线,是指退让城市河道的范围界限。另外,关于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公共交通、供水、环境卫生、供燃气、供热、供电、通信、消防、防洪、抗震防灾等十大类。——这是地方标准,貌似全国的规范是没有的,所以楼上也没有提到。 打了这么多字,楼主没分 @_@||

10,规划七线: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黑线、橙线和黄线。这些线都有哪些属性字段?

七线: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黑线、橙线和黄线。
其中
“红线”主要针对道路控制;
“绿线”是规划城市公共绿地、公园、单位绿地和环城绿地等;
“蓝线”规定城市水面,主要包括河流、湖泊及护堤;
“紫线”规定历史文化街区;
“黑线”规定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市政管网。
“橙线”轨道交通管理
“黄线”地下文物管理。

11,什么是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

  1、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反映了道路红线宽度,它的组成包括:通行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宽度;敷设地下、地上工程管线和城市公用设施所需增加的宽度;种植行道树所需的宽度。 �   2、城市绿线。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凡是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园林、道路绿地、湿地,以及古树名木等都应划定城市绿地界线,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  3、城市紫线。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即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道路和古树名木等;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4、城市蓝线。城市蓝线是指河道规划控制线,蓝线控制范围应当考虑堤防、防洪、环保、景观、排灌等需求,包括为保护城市水体而必须进行控制的区域。在城市蓝线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即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等污染城市水体的行为;填埋、占用城市水体行为;挖取沙土、土方等破坏地形地貌的行为;其他对城市蓝线构成破坏性影影响的行为。�  5、城市黄线。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城市基础设施包括:�   ①城市公共汽车首末站、出租汽车停车场、大型公共停车场;城市轨道交通线、站、场、车辆段、保养维修基地;城市水运码头;机场;城市交通综合换乘枢纽;城市交通广场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  ②取水工程设施(取水点、取水构筑物及一级泵站)和水处理工程设施等城市供水设施。�  ③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转运站、垃圾码头、垃圾堆肥厂、垃圾焚烧厂、卫生填埋场(厂);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和修造厂;环境质量监测站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  ④城市气源和燃气储配站等城市供燃气设施。�  ⑤城市热源、区域性热力站、热力线走廊等城市供热设施。�  ⑥城市发电厂、区域变电所(站)、市区变电所(站)、高压线走廊等城市供电设施。�   ⑦邮政局、邮政通信枢纽、邮政支局;电信局、电信支局;卫星接收站、微波站;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城市通信设施。�  ⑧消防指挥调度中心、消防站等城市消防设施。�   ⑨防洪堤墙、排洪沟与截洪沟、防洪闸等城市防洪设施。�  ⑩避震疏散场地、气象预警中心等城市抗震防灾设施。�  其他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

12,什么是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蓝线

  1、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反映了道路红线宽度,它的组成包括:通行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宽度;敷设地下、地上工程管线和城市公用设施所需增加的宽度;种植行道树所需的宽度。 ?
  2、城市绿线。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凡是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园林、道路绿地、湿地,以及古树名木等都应划定城市绿地界线,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
 3、城市紫线。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即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道路和古树名木等;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4、城市蓝线。城市蓝线是指河道规划控制线,蓝线控制范围应当考虑堤防、防洪、环保、景观、排灌等需求,包括为保护城市水体而必须进行控制的区域。在城市蓝线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即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等污染城市水体的行为;填埋、占用城市水体行为;挖取沙土、土方等破坏地形地貌的行为;其他对城市蓝线构成破坏性影影响的行为。?
 5、城市黄线。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城市基础设施包括:?
  ①城市公共汽车首末站、出租汽车停车场、大型公共停车场;城市轨道交通线、站、场、车辆段、保养维修基地;城市水运码头;机场;城市交通综合换乘枢纽;城市交通广场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
 ②取水工程设施(取水点、取水构筑物及一级泵站)和水处理工程设施等城市供水设施。?
 ③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转运站、垃圾码头、垃圾堆肥厂、垃圾焚烧厂、卫生填埋场(厂);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和修造厂;环境质量监测站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
 ④城市气源和燃气储配站等城市供燃气设施。?
 ⑤城市热源、区域性热力站、热力线走廊等城市供热设施。?
 ⑥城市发电厂、区域变电所(站)、市区变电所(站)、高压线走廊等城市供电设施。?
  ⑦邮政局、邮政通信枢纽、邮政支局;电信局、电信支局;卫星接收站、微波站;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城市通信设施。?
 ⑧消防指挥调度中心、消防站等城市消防设施。?
  ⑨防洪堤墙、排洪沟与截洪沟、防洪闸等城市防洪设施。?
 ⑩避震疏散场地、气象预警中心等城市抗震防灾设施。?
 其他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